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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意做那个一直一直在台下为你鼓掌的第2章(第1页)

有一种习惯是,路过熟悉的地点,眼前会第一时间浮现出你的身影,听到熟悉的音乐,心里会静静的回想起我们的故事。没有我在身边,你是否一切安好?

有时候很怕听到你的消息,怕你过得不好,怕你没有从前幸福。有时候又很想听到你的消息,哪怕只是别人的一语带过,哪怕听到了也见不到。

你有过这种感受吗?明明喜欢的人就在眼前,可是你却不敢告诉他,当你从他身边经过的时候,还要装作是陌生人的样子。爱不由人,总有些阻碍,会成为两人之间永远跨越不过的鸿沟。

沈从文写过一段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也许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状态吧,不管经历了多少事,后来又遇见了多少人,那个他永远是你心中不可复制的月光,最美,也最清冷。

感情的心酸莫过如此,想见,却不能见,想爱,却不敢爱。

我的男朋友不懂浪漫。

不会说漂亮话,不会搞些少女心的小玩意,最开心的事是拉我一起打游戏。

有时候我也会抱怨:“你怎么这么直男啊?”

但他有两件事很打动我。

一件是我第一次工作,匆匆忙忙来到北京。

第一个月,他来看了我两次,每次都提着大包小包——电热毯、感冒药、羊毛护膝。

我说:“带这些干嘛啊?”

他一边帮我铺床,一边皱着眉头看着满垃圾桶的纸团,很严肃地说:“你一个人在这里我真的不放心。”

然后我们拖着手,游天玩地,吃辣到掉眼泪的烤鱼,玩永远夹不起来的娃娃机。

其实我不是喜欢异地恋的人,但那种感觉也很好,我们飞越天南海北,然后在世界某个温暖的角落相聚。

一个月后,他第三次来看我,拖了个更大的行李箱。

我问:“这次又带了什么?”

他说:“都是我的东西,不放心你,所以这次真的来北京陪你了。”

我是真的没想到,他会把自己在别的城市好不容易打拼出的房子、车子还有不错的工作放在一边,然后一个人孤伶伶来到北京,重新开始。

他说:“你在这边人生地不熟,我来了好有个照应。”

然后他一个人着手找房子、找工作,我们更频繁地去逛超市,吃辣到掉眼泪的烤鱼,玩永远夹不起来的娃娃机。

后来有一次,我因为小矛盾跟他吵架,说他不在乎我。

他很着急,憋了半天,最后小声说:“别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说想一个人就去见她,我做到了。”

另一件事,是关于男朋友非常直男的听歌口味。

他的列表里永远是嘻哈、rap之类的我搞不懂的东西。

那天心血来潮,鬼鬼祟祟地跑去视奸了他的网易云,想看看他最近都在听些什么。

歌单无一例外,还是那些清一色的嘻哈唱片,但多了一张,叫《婚礼》。

我点开,里面只有一首歌,是《Photograph》。

那首歌高居他听歌排行的榜首,我忽然想起有天傍晚,他给我拍了一张拍立得,然后拉着我的手,播放了它。

关于那天的印象已经模糊不清了。

只记得窗外的夜色很温柔,暖黄的落地灯微醺,他看着我的眼睛,笑着说:“我想要放一首歌,这首歌只能放给你听。”

你看,他真的是个很笨的男朋友,不会说漂亮话,不会搞少女心的小玩意,最开心的事是拉着我一起打游戏。

但他也会皱着眉头帮我整理桌面,把我要洗的衣服一件件放进洗衣机,提早下班的时候拎着一杯奶茶瑟瑟发抖地等在我的公司门口。

关于“好好爱我”,好歹也算上了他最拿手的一件事情。

你是不是也会担心自己再也遇不到喜欢的人了。

讲真,可能每一个人失恋的时候都会喊着,再也不会喜欢上另一个人了,就比如我,我失恋的时候不知道和多少人说过,我这辈子都不会再这样喜欢上别人了。

其实那些不会再喜欢上别人的话不是夸大其词,当你置身那个情境中是真的很难再喜欢上别人了。

我单身的时候其实很想谈恋爱,但每当有人开口和我说喜欢我的时候,我不是闪躲掉,就是犹豫很久后拒绝。

因为我知道,自己的确渴望有一个人来陪伴,渴望有人和我说着早安午安晚安,渴望有人陪我吃喝逛街,陪我做很多事,但又深知自己不需要孤独时将就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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