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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一枪(第1页)

温一默默的从口袋里掏出了早就准备好的两个试管,一个是虫生真菌,另一个是见手青纯菌,后者虽然致死,但若是抢救及时,还是能够救回来的。

这十几个人到场之后,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马上就站了出来,宣布比赛开始。

手枪的弹夹是装好的,步枪也是,但霰弹枪不是,霰弹枪需要手动填装弹药,这也是比赛的一种。

第一个上场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少年,看起来很年轻,穿着蓝色的牛仔裤,无论怎么看都是一个农夫的装扮,但当他把枪拿到手里的时候,就像变了一个人,动作十分标准。

手枪的靶标并不是很远,所以基本上都能命中,这个比的就是速度了,要能够快速的击中所有目标,而且打的准。

最近的靶子三米,最远的也才不过六米。

快速打完手枪的靶子,年轻人冲到了放着霰弹枪的桌子前,枪托上绑着子弹,这年轻人选择一次性把子弹全部拿下来,然后装弹,之后开始射击。

比赛一直进行到了中午十一点多,此刻已经来到了第十二位,下一个就是陈天贵。

这人是一个老头,胡子花白,估计有个六十岁了,这么大年龄本身就很吃亏进行这种比赛。

因为这场比赛是需要来回跑切换场地的,也属于需要一部分的体力运动。

老头的成绩明显不是很理想,手枪倒是没怎么出错,但霰弹枪脱靶十分明显,至于后面的步枪他直接就放弃了。

温一装作失望的样子,挥了挥拳头:“先生,不要伤心,你已经证明了自己。”

在挥拳的同时,大片的见手青菌已经飘散在了空中。

重新布置场地需要大概五分钟左右,这段时间足够见手青菌发作了。

陈天贵进入了比赛位置。

他回头看了一眼,露出了一个笑容,环顾四周,看似是在和周围的人打招呼,其实他是在古刹史密斯的位置。

史密斯身前右侧站着一个人,应该是靶场的工作人员。

这位置无论陈天贵是用步枪,还是霰弹枪射击,史密斯的位置都属于射击死角。

温一皱了皱眉头。

看来最后还是要自己上了。

不过不着急,等陈天贵结束之后再下手也不迟。

史密斯身边的人有点多,应该是有保镖的,想要接近只干掉史密斯估计是不可能了,只能一块干掉。

很快,陈天贵上场了。

随着计时的工作人员按下秒表,陈天贵把枪横在胸前向下跑了过去。

砰砰砰!

一共六个靶子,用时两秒!

“法克!这能打中什么?”

“该死的,站在前面的人,你们看到了吗?他打中了吗?”

“谢特!全中!”

“哦买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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