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现场处理的并不干净,凶犯不仅残留了许多脚印,还遗漏了一个竹筒。
捕快们将现场的脚印一一记录。
此前虽有村民和捕快参与了救火,但当时浓烟滚滚,这些人大多都是站在上风处朝起火点泼水,怕被波及并不敢接近。
因此下风近处的足印,便不会是救火之人留下,大概率是火势还未燃起之时凶犯所留。
捕快们将所有脚印一一记下,总结时间以及行走规律,分析得出结论。
“参与这起案件的,应是有三人。”
言淡颔首表示赞同,在此基础上补充道,“这三人行走各有特点。一人足印最深,步长短,角度也大,可以推测出他身宽体胖,被体型影响,走出了这样的步伐……最后一人脚步轻盈,足印小步长短,极有可能是瘦小的男子或是女子。”
她讲完见部分新人捕快恍然大悟,还有部分面色并无变化应是已在其他案子上学到过这方面的知识。
见无人提出疑问,便转身来到正在研究竹筒的袁承继身旁。
袁承继闻过味,又在竹筒底部找到了一点残留,“是豚膏,他们应就是用此物助燃。”
豚膏就是猪油,只要花钱,人人都能买得到,并无特殊指向性。
不过这豚膏并不便宜,真正穷苦的人连做饭都少用到,更别提直接拿上这一竹筒用来作恶。
言淡点头表示知晓,这才踱步来到尸体近旁,望向触发显示的黑字标注。
【被程河刀杀的吴花花】
【帮助程河刀杀吴花花的程秋】
【帮助程河刀杀吴花花的葛玉】
一人主使,二人帮凶,的确是一共三人。
言淡目光扫过文字,又点开下方的图片。
吴花花坐在草丛中,身上穿得是素色布衫,破损处还打了几个深色的补丁,补丁的布料更旧,一看便是从别的衣衫上裁下的。
她五官秀丽,一双眼睛眼尾向上,清亮中透着丝妩媚。
只不过其面色黝黑,脸颊处有些起皮,手腕处露出的皮肤却浅上很多,再加上其面上浅褐色的小斑点,不难推测出她是做着经常要风吹日晒的活计。
可惜这照片上的背景只有树影草地,连朵花都没有,实在是难以分析出更多。
言淡只能将注意力放在了下一张图片上。
这张是凶手程河的侧身图,图片中正值黄昏,他站窗前正望着外边的风景。
窗旁是一个桌案,上边摆着笔墨纸砚。
程河的家境并不好。
那桌面残旧且略微倾斜,应是某个桌腿不稳。
程河所穿的衣服虽然半新且整洁,却也能看出是便宜衣料。
再看那毛笔,最近的那支笔毫已有磨损,却依旧在使用。
最后目光聚焦在纸张上,上边一字未写,只有一滴墨点。
似乎是动笔人犹豫再三不知如何下笔,导致笔尖之墨晕染了纸张……
言淡关闭图片,看向下方的小字。
{吴花花,年二十,出生自素州昌黎郡八埔县县南吴家巷}
{程河,年二十二,出生自蕲州承浏郡香河村村左坡上第二家}
吴花花是素州人,却在蕲州身亡。
素州在大凌的西南方位,和蕲州并不相邻,中间还隔着整整一个州,实在是有些远。
其穿着打扮能看出家境并不富裕,定是支撑不起游历所需的银钱……
她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其中定是有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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