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里蓦然响起一句熟悉的话语——
少女嗓音清悦甜美:“《诗经》里说,君子陶陶,有和乐欢愉之貌。除此之外,陶陶还有疾驰的意思,不如你叫陶陶吧?豹子不是都跑得很快么,这个名字正好适合你呀。”
……
纪小瓯呆滞半天,整个都有点不太好,不可思议地,语气有点发颤:“你……”
她抬头,总算认认真真打量面前的人。
类人的五官,线条硬朗,鼻梁比一般人都要高挺,嘴唇很薄,皮肤颜色略深。
看人的时候,眼睛沉沉的……跟她家陶陶的眼神一模一样。
可是陶陶……明明是一只小豹子!
身体小小的,肉垫小小的,尾巴也小小的。不像他,偌大的身体往她面前一站,就挡住她所有的视线。
不知是不是刚才走动的缘故,纪小瓯觉得腹部伤口疼了起来。她咽了咽口水,问道:
“你、你说什么?”
雷恩没有继续回答她这个蠢问题,瞥了眼她毫无意识放在腰上的手,弯下腰,有力的手臂穿过她的腿窝,另一只手扶住她纤细的腰肢,不由分说地抱着她往上走去。
纪小瓯整个人腾空而起,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攀住他的肩膀。“喂……”
他还没回答她的问题呢?
“什么时候醒的?”雷恩直接问。
这个角度,纪小瓯正好对着他棱角分明的五官,她心一抖,慌忙把手缩回去,不知道该放在哪儿。“刚,刚才……”
雷恩重新把她放回上,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熟练得仿佛已经做过无数遍。
……没有发烧。
雷恩的表情微微放松了点。
纪小瓯足足昏迷了十多天,这十天以来体温反复,有时候烧退了,第二天一早,又骤然发起热来。
烧成这样,居然也没有被烧坏脑子。
雷恩的手掌往下,勾住纪小瓯的衣服边缘,准备掀起她的衣服。
纪小瓯赶紧抓住他的手,磕磕巴巴地:“你干什么?”
雷恩:“查看伤口。”
“你、你先回答我的问题。”乌黝黝的眼睛巴巴地看着他,问:“你是陶陶吗?”
“我是雷恩。”他道。除了刚才那一次,其他时候坚决不肯承认“陶陶”这个蠢名字。
纪小瓯:“……”
接着,不知想起什么,她的脸色变了变。
雷恩……雷恩,这个她听过很多遍的名字。
难怪当初劳尔西斯一见面,就向她询问“雷恩”的下落;难怪当初在鹿族时,那两名豹族兽人一看见他就老实不动了……原来他们要找的同伴,一直在她身边。
纪小瓯默默地往后缩了缩,许久,才出声:“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手掌?”
雷恩看着她,伸出宽大的手掌,摊开,放在她面前。
纪小瓯小心翼翼地抬起眼睛。
兽人的手掌普遍保留着原型的特色,爪子尖长,指甲锋利,方便他们捕食狩猎。雷恩的也不例外。
不过纪小瓯的关注点不在这上面——
就见他的掌心中间,横亘着一道深褐色的疤痕,贯穿他的整个掌心。
疤痕丑陋,又长又深。
纪小瓯一下子噤了声。当初她刚遇见小豹子时,给它处理伤口,就看见它肉垫有一道很长的疤痕……与他手上的这道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