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那套对付我。”
黛涵终于放下酒杯,原本早已经习惯了的西装,在洛森点明后居然让他觉得有些拘束。他将西装外套脱下,随意地搭在沙发背上,又松了松领带。
洛森调笑着更凑近了点:“……你这次回国,是不是为了我啊。”
“不是。”
黛涵身体前倾,抓过桌上洛森之前随意扔着的烟盒和打火机,动作利落地给自己点上一根。洛森笑嘻嘻地看着,等他把东西放回去后,直接上手从黛涵的唇缝间把烟抽走了,转手就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男人早习惯了这人的神经病,并不生气地又拿烟。
黛涵戒烟很久了。
从洛森回国后,他就把烟戒了。
事情的开端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之前,简单来说,他们是大学时候认识的。黛涵出生在意大利,长在意大利;而洛森作为一个纨绔子弟,想逃避家里的人的约束,跑去了意大利念大学……然后他们就认识了。
他们的相识毫无新意,但相知却显得奇妙——洛森是个爱玩的,几乎是第一眼见到黛涵就疯狂想拉他下水,一块儿当那种惹人厌的富二代。
年少时的洛森比现在穿得更花哨,可是他生得好看,不笑的时候有股书生气,一笑起来就是成了精的骚狐狸。洛森换对象跟换衣服一样勤,几乎来者不拒的,无论是意大利风味还是中式帅哥,他只要兴趣来了,统统都下手。
黛涵就是他下过手的其中一人。
“其实我也知道啦,你为了你那个宝贝弟弟嘛。”洛森故作无所谓地说,“大学时候就是,每次回绝都说回家陪弟弟,我都怀疑你们兄弟俩……”“少说点。”后面的话被黛涵堵了回去。
他们鲜少有这样相处的时候,大部分情况下洛森的邀请场合都选在声色犬马、纸醉金迷的腐烂地。也正因为如此,黛涵在结束一天的工作后,会应了他的邀约,过来百乐影视的公司大楼。
洛森勾着嘴角笑,拿起洋酒也不顾黛涵杯子里还剩着,就替他再倒了一杯。
“好吧,我承认我是骗你的,”洛森说,“我就是想见你了。”
这次黛涵没再让他闭嘴,而是拿起酒杯自顾自地跟他碰了一下。玻璃杯相撞发出清脆的响声,黛涵仰起头,一饮而尽。
他刚放下杯子,肩膀上忽然一沉——洛森半个身体都倚在他身上。
时间再往回转转,面对洛森的蓄意勾引,黛涵一开始是动过心的。也不算是矜持,他只是不习惯那么快让谁进入亲密距离,除了他那个不听话的弟弟以外,他就从没想过再跟谁走近一点。
然后洛森这个无耻之徒就飞快找下家了。
下家再下家,他从“永不空窗”进化到了“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他们在一起过么,没有。
虽然没有,但洛森曾好几次明确对他表示过“喜欢”、“爱”,因为他那种轻佻的口吻,这两个词也一并显得像轻浮玩笑。再后来,大家都不是小年轻了,这些话就沉寂在记忆长河里,洛森开始以“老朋友”自居,动不动就勾肩搭背。
——如若明知道对方就是个感情player,还会往下跳么。
——会。
“洛森,”中间有了短暂的沉默,黛涵没有拒绝这种亲昵的接触,反而沉声开了口,“……你玩到什么时候才会腻。”
如果这时候有人经过,肯定会吓一跳!黛氏的老总松着领带,看上去有些衣冠不整地坐着,而这栋楼的主人软绵绵得像没了骨头,紧靠在他肩头。洛森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行,但他在大部分人心里还是属于包养小明星的混账老板,而不是被老总包养的小可怜。
听见他的话,洛森嘴角勾得更甚:“……我早就腻了。”
他本来是背靠着黛涵,头抵在他肩窝,看着天花板。在他说完这句后,黛涵忽然更往后靠了靠,洛森猝不及防地滑下去,直接躺倒在黛涵怀里。对方刚好垂着头,明显是刻意为之,两个人的目光就这么对上。
他们认识得是很久,但真真正正相处的时间,就只有大学四年。
后来洛森从意大利又跑去了美国读研,再后来洛森就回了国。在空缺的时间里,他隔几个月又会去意大利看看黛涵,然后又悄无声息地溜走。
确实是老朋友,且是亲过的、做过的、不正常的老朋友。
“其实每次我跟你讲在一起都很真心啊,是你从来不相信我而已。”洛森注视着他的双眼道,“你别看我跟小明星混在一起,有时候也是应酬啦。”
“你自己信么。”
“不信,哈哈。……你真的很了解我,难怪我对你这么着迷。”
说出来这件事在黛涵心目中约等于耻辱——他的第一次体验,就是和洛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