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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页(第1页)

这个姑娘不是胖妞,胖妞虽然爱我,但我并不爱她;这个姑娘是小丁姑娘(你也可以把她看作现实中的小丁),她拥有着最质朴的美丽,这种美丽深深打动了我,并且将一直打动下去。然而眼下,小丁姑娘十分优秀,我却十分平凡,小丁姑娘怎么也不可能同样爱上我,除非我有所改变。在改变之前,我要做的是,好好活着。只有活着才有可能改变自己,只要活着,一切皆有可能改变。

假如你要问我为什么而活,我的回答肯定是为了小丁姑娘。你知道,我原来有个母亲,她已经死掉好多年了;我原来还有个父亲,可我见不到他也已经好多年了。我不可能为他们而活。当然,我还有外婆和舅舅,是他们把我抚养成人,我应该为了他们而活着。但不幸的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点。我的想法里,除了父母,其他人都是外人。

如果你问到我的理想,我可以张口而出告诉你,我的理想就是小丁姑娘,我要她做我的新娘,我要给她无上的幸福。这个理想要能实现,我就完全用不着去考虑要不要再当个考古学家啦,让那些古钱币也见鬼去吧。

我在工厂的车间里常常见到小丁姑娘,每次见到,我都盯着她看。不瞒你说,小丁姑娘长得真好看,脸皮白净,五官精致,眼睛不大却清澈如水,另外,她笑起来也十分可爱。但我所迷恋于她的,不光是上述几点,还有她走路的样子(这和现实中的我也很相像)。她走起路来像一位身份高贵而又极富教养的大家闺秀,你能感受得到她的雍容、大气而又不失温婉、优雅。

假如有一百个女孩用手绢蒙住眼睛打我身边经过,我能准确无误地一眼认出哪一个是小丁姑娘。因为她走路的样子太特别。老实讲,我以前曾对很多个异性着迷过,甚至在中学的时候暗恋上了我的英语女老师,但无论哪一个,都比不过小丁姑娘在我心中的地位。

但是小丁姑娘并不知道我如此不可救药地喜欢着她,或者说,即使知道也假装不知道。在她的周围,有很多男工对她想入非非打她的主意,她肯定也把我列入到那帮色狼的队伍里去了。所以也许她根本没有在乎过我。当我目不转睛看她时,她的脸上总是挂满了冰霜。我和胖妞恋爱的时候,总有一种负罪感,觉得对不起小丁,好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情。

后来,胖妞得知了我暗恋小丁姑娘,吃醋得不行,她对我说:“你们是不成的。”

我问:“为什么?”

胖妞说:“你以为你是谁?除了我,谁还会跟你睡!”

胖妞的话如当头棒喝,也如一盆冷水浇在我心头。我静心细想,觉得胖妞说得很有道理。我和小丁姑娘,一个天一个地,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不合适,或者说都不般配。我那么丑,她那么美;我那么肮脏,她那么干净;我那么复杂,她那么简单。总之如果我们真的走在一起,别说别人看着不舒服,我自己都会觉得很别扭。

想到这儿,我的心凉了半截。我的自卑像虫子一样爬满了全身,我被它折磨得生不如死,同时痛苦得无以复加。我甚至都想到了死。但后来又想,死是行不通的,死了的话,小丁姑娘更会落入别人手中了。尽管她早晚要落入别人手中。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是一场大雨挽救了我。

那场大雨落下时我正走在回厂的路上,于是躲闪不及,被淋成了落汤鸡。回到宿舍,躺在床上,我有感而发,作了一首咏雨的诗。诗是现代诗,自由挥发,写了二十来行,一个室友看到了,惊叹之后建议我把它投给当地知名度颇高的诗歌杂志――《打工诗人》。

我也是无聊得很,便买了信封信纸,重新誊抄了一遍,然后贴上邮票,无心插柳地投过去了。不曾想,一周后,收到《打工诗人》的回信,说诗稿已被采用,稿费马上寄出,并希望以后多多赐稿。我看了之后欣喜若狂,仿佛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发现自己竟然还有这方面的天赋。

陈宫知道了这事,不以为然,一口咬定我这是瞎猫碰到了死耗子,陈宫不屑地说:“有能耐你再写一首,再投,如果还能给你发表,我就承认你是个天才。”胖妞和陈宫完全是持两种态度,胖妞坚信是我个被埋没的文坛新星,她无不自豪地感叹道:“啊,妈呀,原来跟我一个被窝的吕树(小说里,我也叫吕树)是个诗人呀!我兴奋啊。”

有了胖妞的支持和鼓动,我开始大张旗鼓地写诗,我的目标就是当上诗人(并非现实中的小说家),让陈宫他们都羡慕死我,尤其是小丁姑娘。如果小丁姑娘跟一个诗人走在一块,别人肯定不会再叽叽歪歪什么了。创作诗歌的同时,我开心地构想起了我与小丁姑娘初次交谈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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