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理应是个艳阳天,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丁姑娘坐在花园里的石椅上等我,我见了她,从背后拿出一本书,然后很绅士风度地递到她面前,微笑着说:“丁小姐,这是本人刚刚出版的一本诗集《四海八荒就爱你一个》,我把她送给你――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小丁姑娘受宠若惊:“你就是那个大名鼎鼎吕诗人啊,失敬失敬,能和诗人做朋友真是我的荣幸!”
“小丁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我大胆表白。
“多久了?”小丁姑娘害羞地问道。
“大概有一万年了。”
“我不信。”
“信不信由你。”
“可是喜欢我的人有很多。”
“我是最后一个。”
“怎么证明?”
“很简单,我把我的心挖出来给你看。”
构想到此结束。当然不会真的把心挖出来,否则就成了个无心之人,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定然让人笑掉大牙。但不管怎样,当务之急就是不停地写诗。我要写出名堂来,而且必须的,出版一本诗集亲手送给小丁姑娘。我觉得只有这样做才称得上浪漫。
我平均每天要写十几首诗,可谓写诗成“疯”,写好之后稍作润色便寄往全国各地知名或不知名的诗刊,以期发表。可以说,我写得很努力,并且自我感觉还不错。但是编辑们不具备慧眼识珠的本领,对于我的诗,90%给予枪毙,10%给予待定。待定的意思是暂时不用,手头上实在没有稿子了再予以考虑。不过据我所知,一般编辑们手里稿子都是堆积如山的。我的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一度我郁闷之极。
不过我没有轻言放弃,每天下班之后我还是坚持在写,可是你知道的,没有灵感的时候,蒙莱托夫都写不出好的诗来。通常我在写不出诗的时候,我会拼命地狂抓自己的头发,有时是一根一根往下揪,有时是一撮一撮往下薅,就像在田里拔草一样。这个时候是我最痛苦时候。我没一点诗人的样子,倒像一个狂犬病人。
于是我开始讨厌自己了,甚至想杀了自己。我觉得自己是垃圾、人渣、大笨蛋,不仅形象猥琐,而且一无用处。除了像牛一样干些力气活,还能做些什么?但是偏偏狂妄自大,以为自己是牛郎,一心要把织女(小丁姑娘)追到手。
我真是愚蠢到家了。
出乎所有人意料,最终,我放弃了诗歌的写作,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换言之,我不写诗了,我要寻死。但是死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
小说写到这儿,突然发现天儿已经全黑了。
我想,我不能再写下去了,因为饥饿占领了我的食道,我必须要放下电脑,出去寻点吃的了。小M离开后,我两天不曾进食。
第31章改头换面
大街上空空荡荡,我的心里也空空荡荡。在决定要出来之前,我翻遍了我的所有口袋,遗憾的是,没有找到哪怕一分钱。原本我有一张民生银行的卡,年我赚的钱全在这卡里存着,我要花钱的时候也从这卡里取。
但是现在,卡被小M拿走了,也就是说,我的钱都装在了小M身上。小M不知道躲哪犄角旮旯里去了,我要很快找到她,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此刻她就站在我面前,我也不会向她要那张卡,这完全是因为面子问题,如果我被小M施以同情,或者说怜悯,那我会觉得自己不是个男人,不够爷们儿。
我来到一处小摊前,闻到了羊肉香,我想弄点羊肉串吃,明知自己身无分文,却还明知故问小摊老板:“喂,羊肉串怎么卖的?”
老板闻声,忙给我取下一串递到我面前:“两元一串,你还要几串?”
我很窘促,说:“不好意思,我一串都不要。”
老板顿时收回笑容,丢了个冷眼:“不买你问个什么,不是消遣人么。”
我赔笑道:“对不起对不起。”
落荒而逃。这条街道很长,长到看不到尽头,因为尽头是一片黑暗。也许只有在白天,才能看到它到底延伸到了哪儿。我在走路的时候,头朝下埋着,紧盯着地上,我不是得了颈椎病,我是在留意有没有钱财可捡。
如你所知,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是很多发生,天上只会掉陷阱。
我一直勾着头,脖子酸痛得要命,还是没能捡到一毛钱。倒是不小心踩到了几泡新鲜的狗屎。漫无目的地往前走,我很想能够遇上几个熟人,哪怕遇上一个都成。天可怜见,在一个街角转弯处,我有幸看到了春哥。我很想上去叫住他,向他借点钱买俩包子吃,但是我突然放弃了这个念头。我心里产生了另一个新的念头,宁死不吃嗟来之食,打死不求人。尤其是对于我在福士康的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