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源:“我……”
“啃老族。”梁文安先一步说道:“用现在的话来说,neet。对吗?”
孙源撇嘴。
“你还有一个儿子。对吗?”
孙源没好气道:“对。”
“令子因为暴力,在初中转学三次,高一被迫退学。一直到你得到秦绪拍卖房产所得的遗产,才重新入学。不过进校两年,又将同学打伤入院,是一个真真正正的问题儿童对吧?”
原告律师:“反对!提问与本案无关!”
梁文安说:“有关,请认真听我说完。”
法官:“被告继续提问,但请注意与案情相关。”
梁文安问:“当天,你去找秦绪的时候,是一个人去的吗?”
孙源:“是。”
“好奇怪啊。”梁文安摸着下巴说:“可是根据门卫的证词,他对你的印象非常深刻,你当天是带着你儿子一起进去的。”
孙源被问及儿子,神色开始有些紧张:“等人的时候,他因为有事先回去了。”
“等人,对。我就想问你这个。”梁文安问:“孙先生。你说27日当天下午,你去找秦绪,然后看见我,从楼梯口出来,是吗?”
“是的。”
“时间是两点二十分。”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多少?是介于二十分到三十分之间吗?”
“是的。”
“你确定?”
“确定。”
梁文安转向法官,说道:“根据录像时间。秦绪坠楼是在两点十八分。梁文安,就是我,到达秦绪的位置,是二十八分。那么,孙源先生在楼梯口看见我的时间,应该也就是在十七分左右。那个时候秦绪已经坠楼九分钟了。麻烦请上图。”
被告律师的助手推出一个图板:“法官阁下,这是秦绪小区的位置示意图。秦绪坠楼的地方在这里,这里,是楼层的侧面。”
“九分钟的时间。我在做什么呢?从顶楼跑到一楼?”梁文安说,助手便在图纸上圈图解释。
“这是一栋只有九层楼的房子。从顶楼,跑到底楼。用时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那为什么要用九分钟呢?这是疑点一。”
原告律师:“这不应该问你吗?难道不是你在顶楼销毁罪证吗?”
“如果我有那个时间消灭罪证,那么我第一件拿走的东西就是剧本。”梁文安说:“而且如果我是因为录音笔杀人,那么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下楼,在有人发现秦绪之前拿走录音笔。”
众人听的很迷惘,不知道她到底想证明些什么。
“我们已经做过实验了。从小区的走道上路过,左边,被绿化丛遮蔽。而右边,则有一定的视觉死角。不仔细看,确实很难发现秦绪的尸体。所以在秦绪身亡之后,过了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才让清洁工发现,打电话叫了救护车。”
梁文安顿了顿说:“不过其实秦绪是坠楼当场死亡,所以并没有呼叫救护车的必要。”
“从医院接到电话,派出救护车。然后救护车从市中心开到郊区,又用了二十多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