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十三哥才刚见了血,万一小少爷像娘们一样闹起来,不定会又死一个!&ot;刀子后怕起来,十三对他们的威慑犹如魔神,天性里有着崇拜的心态。但对花无命,刀子们还是感念的,毕竟,相比起来,小少爷是个美丽又温和的好主子。
&ot;放心吧,杀谁也不会杀小少爷的,他们…原本就像双生子一样……&ot;少年幽幽叹着。
&ot;双生?啥意思啊?!十三哥和小少爷,哪里像双生了?&ot;粗汉子眨巴着眼睛,一脸憨厚。
&ot;你懂个屁啊!说你是粗人你还不乐意!我怎么知道?!管他啦!看好你的门,废话多!&ot;被问得太过详细,少年憋红了脸,望向熙熙攘攘的街头,目光再次严峻起来。
躺在厚实的波斯地毯上,鼻端充斥着幽幽的龙涎香,滚烫的热水在白橡木桶里渐渐变得温和,散发着泡软木头时,会飘散的刨花香味。
身上的地毯是那么华丽,金线与银线交织出来诡异的图腾花纹,象征着异民族的y靡世界。闪烁着瑰丽的光芒,在色泽幽深的毯子上,折射着迷乱的反射。
比这些金银丝线更加闪烁明亮的,是男人的眼睛。就像深蓝的苍穹陨落的星子,灿烂而光明。但这双眼却是一瞬不瞬的,仰躺的角度,让他凝视着天花板上垂落下来的层层叠叠的纱幔,仿佛那里有他值得一看的玄机。
俊美深邃的轮廓是静止的,开在他身上的血色花朵也是静止的。脸上如沾满了雨丝水珠,只是那些痕迹通通是鲜艳的红色,犹如一朵朵诡谲的牡丹,红得发黑,从他身体里开了出来。
一眼看去,他像个没有生命的死人。
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还活着。
活着,好象是一件很艰难的事呢。
看看自己,再看看自己身边这个局限的世界--丁四海,果真是个懂得享受的人!
这间名叫&lso;比目鱼舍&039;的雅间,正是丁四海平日最喜欢的一间私用房间。琳琅满目的奢侈品互相堆叠,几乎已经超出了人能够理解的奢侈范围!
光是他身下这块地毯,恐怕也是价值万金,一个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为什么喜欢独占这么多奢侈而无用的东西?
再回想一下,他便发现,自己简直是个相当无趣的人呢!
曾几何时,他总会发觉,自己竟会略感嫉妒地看着别人--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而他却不知道。
丁四海花了那么多时间与金钱堆砌出来的毫宅,如今被他席地而拥,却丝毫没有丁四海那种满足的感觉!仿佛是自己身体缺少了什么感应的器官,面对这些凡人皆爱的东西,自己竟没有任何感动,不得不说,有时候,自己是嫉妒的。
花错喜欢权力、生下自己的女人喜欢诅咒、丁四海喜欢享受、诸葛夫子喜欢酒、紫海喜欢别人需要他、小九喜欢学武功……就连无命…那个无命…也有他喜欢的……比方说白色的衣服……比方说他曾说过喜欢--他。
谁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
惟独他不知道。
总是拼命去抢别人的东西,想得到别人珍惜的东西,拿到手里后,却又没有满足与感动。只为了&lso;得到&039;,以为自己拿在手中,便拥有一切……
只是为了&lso;得到&039;而活着。
他还记得,曾有人说他喜欢&lso;女人&039;,尤其是长腿细腰的那种。
而事实上,他记得很清楚,那只是十四岁那年,为了离开花错的监控,刻意制造出来的假象,久而久之,也成了一种习惯。反正身体的新陈代谢每天都在循环,女人看待他的目光,就像拾荒的遇上垃圾堆,一个要倒,一个要收,两全其美。
他还记得,曾有人说他喜欢&lso;黑衣服&039;,总是浑身漆黑,像打鬼的无常。
而事实上,那只是为了方便而已。黑衣服耐脏,也看不出杂色,小时候,自己身上总是满身血,不是自己的,便是敌人的,若像无命那样一身洁白,恐怕每天换十次都不嫌够!根本不知道何时会面对战斗,为了方便夜行与暗杀,自己身上的黑色,不是喜欢,而是必须。
……
原来,自己根本找不到喜欢的东西。
等到得到了一切,收获了一切之后才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喜欢这些东西,这种感觉……还真是有点坏……
但他还是想&lso;得到&039;!
如果时光倒流,自己仍旧还是会去抢夺!
就像一个肚子饿了十年的人,不管面前的食物自己喜不喜欢,好不好吃,都会一样奋不顾身地扑上拆吃入腹一样!
所以他不后悔。
世上没有&lso;后悔&039;这条路--花错说过。
老爷子有时候还是会说些有道理的话,所以,他为了这个人,干了连自己都不相信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