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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妈!小声一点,其他人在看。」「看就让他们去看!你现在知道不好意思,怎麽你就能厚脸皮坐在这里不动?人家小姐就算要走,你不会去送送她吗?!」「我忘记带钱包,没付帐怎麽走啊。」「你!……你是故意的吧?!我告诉你今天要来相亲,你才故意忘记带钱包是不是?你乾脆把脑袋也忘家里算了!跟你爸一个样,一辈子没出息的东西!」很好,我出名了。以後再也不能来这家饭店吃下午茶了。「伯母。」听见熟悉的声音,我真是犯贱的高兴。「不要叫我,我担当不起。」「是我忘记带钱包,才请他送过来的,,妈你不要迁怒他。」「我怎麽生你这个儿子胳臂向外弯!你跟我回家!」「好好,我晚点回去。我和朋友有点事情要处理。」「我叫你回家,还敢跟我讨价还价?!」我急的满头汗,她发起脾气来连我爸都得退避三舍。不知道为什麽,平常妈没这麽‘卢’啊。「阿姨,稍後我会送他回去。请您给我们一点时间,可以麽?」我很惊讶,他一向不过问我家里的事。但是听他讲话口气,似乎不太对劲。可惜他白费工夫了,我妈软硬不吃,才没那麽好说话。「哼!」…………那个掉头扭著大屁股走出去的欧巴桑真是我妈?!「别看了,还是你想继续站这里给大家围观?」「沈其昌?」「我就是。」「那是我妈?」「你说呢?」我努力将所有的惊讶与错愕全浓缩成一道问句。「你们什麽时候勾搭上的?」回答我的,是脑门上飞来的一巴掌。‘叮—’电梯门开启。皮鞋踏在吸音的红地毯上,完全发泄不了我极度严重不爽的心情。搞什麽鬼,自己一个人跑来住饭店享福,是脑门上飞来的一巴掌。‘叮—’电梯门开启。皮鞋踏在吸音的红地毯上,再全程观赏我出糗。最可恨的,我还是跟著他上楼套房。站在房门口,看他从裤袋里掏出房卡然後递给我,我万分不高兴,却依旧接过来将薄薄一张磁卡插进缝隙里。x的,我就是爱玩这个。每回出门旅游,我都忍不住把门卡暗杠走。刚进门,门一关上他整个人就压过来。我感觉著他的迫不及待,自己主动倒贴上去。「唔…」他吮的我舌头发麻,害我有点喘不过气。我稍微挣扎一下想换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却被他两只手臂箍的更紧。但是我喜欢这样。过一会,好像总算吻够了他放开我,气喘得像一头老牛。这时候我才有机会好好看他。分开不过两天,他眼底下挂著两个黑圈。胡子没剃,下巴长出一层淡青色。不是我臭盖,他就算往颓废派发展也一样性感。「沈其昌,你到底什麽意思?」我不想猜,不想思考。你告诉我什麽就是什麽。「你喜欢那个女人麽?」「你皮很痒吗?」换我叹气,我终於明白为什麽他老爱叹气。「是你逼我来相亲,不要跟我说你愿意当男小三。」「你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怎麽不可能?」我边说,边把他的舌头卷进我嘴里,技术多好。「等下跟我回家,拜见公婆。」他什麽都没说,但是我能感觉他心跳得很快。碍於待会还有『任务』,我们只有帮彼此动手解决一次。真要搞下去,我肯定到明天都爬不起床。他负责开车,我负责指路。可是我怎麽感觉他好像连小巷子都会钻。「结束打电话给我。」「你不跟我回家?」「有些话,没有我这个外人在比较好讲。」嗯…我想也是。还是我自己去对付我妈,省得连累他一块挨揍。我一路小跑回家,头顶著太阳开始流汗。不得不承认我满紧张。要是出柜这种事情跟啃萝卜一样容易,我用得著拖到现在麽?果不其然,我老娘正端坐在客厅里堵我。事不宜迟,抢在老妈开口之前我先‘碰—’一个跪下,力求达到乡土剧的效果。「妈,我有喜欢的人了。是男的,你也认识,就刚刚那个,沈其昌。我要和他过一辈子。」一通说完以後我才瞄到茶几上横著的家法。不长,藤条做的棍子很趁手,我从小体验到大。一甩包准一条红杠杠,艺术一点可以搞个网袜穿穿。「你真的不能接受女人吗?」「不能。你儿子我硬不起来。」「胡说八道!!」「真的!不信妈你弄张a片来试试看?」「哇——」我妈昏天黑地的嚎,快赶上她过年输牌那麽惨烈。「我的命怎麽那麽苦啊!明明生儿子还得给别人当媳妇!」「妈…你儿子才是丈夫!」「你少骗我!就你那一身排骨,人家一只手就把你压地上!」好像…真的…是这样……xx的沈其昌!!「你狠,要我答应你们也行,你给我留下一个孙子,我就不管你们!」「不行。我不能…不能对不起他。」事到如今,我只好动之以情。翻旧帐。「妈,当年你生不出我来的时候,爸也没听奶奶的话到外面去找别的女人生孩子啊。就是因为爸爱你,舍不得你受委屈。现在我也是一样,我是真的爱他,就算他一直逼我结婚生小孩,我也不能这麽伤害他。」「我不管。你要和他在一起,以後就不必再认我这个妈!」我心凉了大半,最後还是逃不过这一关麽?「妈,你儿子很贪心,亲情爱情我都要。不论你同不同意我们,我永远都是你的儿子。」我正跪好,给我妈叩三个头。「妈,我会定期回来看你。」「陈廷礼!你敢走出这个门,我就不当你是我儿子!」「妈,对不起。你有爸爸,但是我要他。」我撑著一口气,从地上站起来。抬脚迈步,跨出家门。真的,比我想像的还要痛上几百倍。我跑出家门,现在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很显然他就是我的避风港。‘叭—’一声,我看见他停在马路边的银色豹子,我立刻跑过去闷头钻进车里。「怎麽这麽快?」「速战速决!」我咬紧牙根,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有担当。看见他的手掌伸来想摸我的头,我马上抗议:「别动我!」眼角馀光见他的手僵在空气中,而後慢慢垂下,才改握上方向盘发动车子驶向大路。我已经没有办法管他生不生气。反正他这辈子非跟我过不可,去哪里我都会像厉鬼一样缠他的身。不知道过多久,等我觉得脸皮上热热的时候,突然发现我怎麽回家了,而且还平躺在卧室里的大床上,底下是软软的棉被。我第一个反应是他一定会骂我,叫我不要睡在被子上头,免得棉花都让我压硬块掉。我想动,可是却听到他讲:「终於元神归位了?」我有个不大不小的毛病。一开始想事情或者烦恼的时候,我就会一个人不晓得游到哪里去。幸好我都记得带手机,而且下意识走的都是平常蒙著眼也不会迷路的地方。所以跟我不太熟的都只会以为我不高兴理人,跩了个二五八万。我老妈说因为我笨,一心不能二用。想到这里就觉得,或许一切真的是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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