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成旭冷笑着伸手直戳到那人脑袋上。
以蘅不是没有听到周遭的喁喁私语,这人是南浦街的地痞流氓,时常走街串巷、偷鸡摸狗,与些大户人家的小丫鬟勾肩搭背,小流氓浑身上下的骨头大概都给人打散了大半,绳子一松就痛哭流涕、跪地求饶。
孙家家奴贼眉鼠眼的最是会察言观色,忙尖声尖气道:“这地痞偷入孙家后院被抓个正着,咱们少爷原以为他和家中丫鬟有私通才叫钻了空子潜入府中,可谁料到这偷儿私通的竟是当初的少夫人。”
少夫人,婉瑜。
此话一出,原本还是交头接耳的私语顿变成麻雀一般的吵闹,翻天了。
家向来以温婉贤淑为称的三小姐,居然不守妇道。
“我、我没有……我没有……”婉瑜因为孙成旭的推搡早已衣衫不整、髻散乱,她惊慌失措抱着脑袋,直往花奴的怀里躲去,“我没有做过、我根本不认识他!不认识他!”
以蘅拳头一握已挺身站在了婉瑜的跟前挡去那些非议目光:“一张嘴空口无凭,什么时候连个东诓西骗地痞流氓的话都变呈堂证供了。”
“、三小姐,您怎么能说不认识我呢,”那倒在地上抱着肚子抖的小地痞听到了婉瑜的否认也是一脸不敢置信,仿佛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真真实实,“孙少爷家中美妾如云是冷落了你不少时日,你说受不住闺中寂寞,更忍不了他沾花惹草,这两年下来也予了我不少金银钱财,还有、还有,”地痞舔着嘴唇迫不及待证明自己的话,“您说过您大哥好赌,常去花坊酒楼,您还托我照看他,您怎么能不认账啊!”
小地痞抹着脸颊的汗水和嘴角的血渍,他在孙家遭了一顿毒打实在忍受不了才和盘托出,他见婉瑜只哭不言,忙爬到了孙成旭跟前,伸手指天誓日:“孙少爷,我、我说的都是实话,您不信,您不信的话,问问仲嗣,仲嗣认得我!”
这下,确信的、疑惑的、矛盾的,任是谁人的目光都全全定格在了那泣不成声的婉瑜身上,是——众所周知,孙家确实美人如云,婉瑜耐不住寂寞倒是情理之中,况且那小贼言辞凿凿的说着败家子仲嗣铁定认得他,那这八成是没跑了。
“想不到想不到啊……”
“都说婉瑜是大家闺秀,魏国公府也出得这等败类。”
“我就说,天底下哪有这般贤妻良母耐得住自个儿丈夫沾花惹草的,嘿。”
人群中不乏尖酸刻薄,嘲弄嬉笑之徒,他们无所事事唯恐天下不乱,最好,再煽风点火倒一把油,管它是真是假有没有真凭实据,总之这热闹,要大要乱才好看,才满足得了人的猎奇和道德至高感。
以蘅脸色微僵恶狠狠的瞪向那几个以讹传讹说风凉话的小人,直将他们硬生生的逼退进了围观者中,如同缩头乌龟。
很显然,在这些人的眼里,坑蒙拐骗不算什么大事,偷鸡摸狗也不算什么大事,但是一个女人有了勾三搭四流言就该变成声讨的对象。
那地痞见风势已倒颤颤巍巍的从怀里摸出一枚小小的花簪递上前:“、三小姐,这是您的陪嫁之物,若不是您所赠我怎么会有,如今东窗事,您不能不认账啊,这……这俗话说得好,一个巴掌可拍不响,您也不能光怨是我勾引的您啊。”流氓捶胸顿足,更是一副悔不当初的模样。
一个巴掌拍不响,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两句话实在是古往今来有罪论的至理名言。
婉瑜的眼泪啪嗒啪嗒往下掉,她六神无主、百口莫辩。
因为就连以蘅也认得,这支花簪的确是三姐从娘家带过去的随身之物,她可以听到自己的槽牙紧绷的“嘎嘎”响,那些对着婉瑜的偏见和嘲弄也同样加诸在自己身上般烫热。
“三小姐,您在孙家这么多年的教养和大度都是装腔作势,私底下给我家少爷丢了多少的脸面,表面上大家闺秀,恪守妇道,实际上卖弄风情、水性杨花。”家奴煽风点火更上一层楼。
是啊,孙少爷是冷落了你,男人谁没个三妻四妾的,旧人从来比不上新人妙,可这是你为人妻子不忠不贞的理由吗。
围观中的感慨哀叹不绝于耳,以前总觉得三小姐有多委屈,现在想想,原来是自作自受,那些逆来顺受都是假装的,人家“风生水起”的很啊。
婉瑜的眼泪好似终于流干了,她眼睛瞪得大大的,瞳孔血红、脸色苍白,女人缓缓从花奴怀中站起了身,突得一把推开了身边的丫鬟扑上前去,抓走那地痞掌心的花钗就往自己心口扎去!
“三姐!”以蘅眼明手快,大喝一声,猛得打在她臂弯,花钗落地,如同敲碎了心。
孙成旭并不意外这样的结局,甚至他早就料到了婉瑜可能的行为,他只是冷眼旁观,悻悻道:“婉瑜,你不要装腔作势在这里证什么清白,既敢做了就得敢承认,奸夫和证据都有了还有什么好解释的,”他一摆手,“来人,把这偷鸡摸狗的地痞送到府尹江大人的牢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