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师父,你来晚了。”
“如果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分秒不差,那么就会有两打怯薛营成员跟在我身后进门,把你这间可爱的画室糟蹋得乱七八糟——虽然现在也整洁不到哪儿去。”
穿白衣的男人低低一笑,一手脱掉兜帽,一手解下佩剑,随意丢到墙角的一堆油画颜料里。随后便听到“咔擦”几声脆响,某种液体在地板上弥漫开来。
“蛋!”奉书惨叫一声,丢下画笔,踉踉跄跄的扑过来,心碎的表情,“你、你把我的蛋弄碎了!”
杜浒简直要疯了,“你把鸡蛋和颜料放在一起?你今天早上吃的,不会是烟熏火腿炖玫瑰红吧?”
奉书瞪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跪下去,用调色板一点点刮着地上剩余的蛋清。
“你知道现在鸡蛋多贵吗!我最近刚刚发现,如果把蛋清和碱水按某种比例混合,调到颜料里,可以在不减少纯度的情况下增加笔触的粘滞度,但缺点是……也许可以这样改进……”
杜浒不理会她的喋喋不休,径直给自己拉了张椅子坐下。这个腼腆羞涩的年轻人,一提到她事业有关的话题,就会立刻变成独一无二的疯子——疯子里面最会画画的。画家里面最疯狂的。
譬如她为了研究人体结构,居然会趁半夜溜进停尸房,用她那两条细胳膊拖回一具壮健的尸体来,像一个巫师附身的屠夫,细细的剖开每一道机理,辗转研究,只为画出那道完美的肘间转折。
等她画完,心满意足地转过身来,看着那具七零八落的死尸,切口已经显出腐烂的痕迹,居然被吓得大叫,说什么也不敢碰。她害怕不完美的人体。
最后还是杜浒帮忙,趁夜把尸体扔进阿诺河了事。
杜浒最后还是忍不住蹲下来,帮她一道清理了地上的蛋清,一边问:“今天又是干什么?拖不动尸体了?叫我帮忙?”
奉书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说:“我宣布,以后我不会再用尸体了。它们虽然能任我摆布,但终究是僵硬的、没有活力的一团肉。照着死尸画出来的像,我看不到里面的灵气。”
杜浒嗤之以鼻,摇摇头。他自诩还是有些艺术素养,但可看不出来肖像里的“灵气”是什么玩意儿。
“你不会是开始想解剖活人吧?那也好,等我解决了那个可恶的忽必烈,把他活着拖过来,扒光了任你宰割,怎么样?只不过你要是敢把忽必烈那身肥肉画上去,你的画布恐怕会往下滴油,哈哈哈!”
这回轮到奉书皱了鼻子,“你口味真重。”
“彼此彼此。”
“但我喜欢这个活人模特的主意。站过去。”
杜浒不解他意,“你说什么?”
奉书伸手指了指旁边——就是他以往放尸体的那个小空地——满脸无辜的神情,“请你站过去,我要开始作画了。你今天已经迟到了……喂,你到底有没有看我给你的信?”
杜浒摇摇头,“信鸽回来,我看那信上是你的字迹,就按照老时间过来了。内容么,没细看。”
奉书开心地笑起来,“我是请你来给我当一天模特的。”
*
奉书喜欢完美的人体。上帝创造出人类,赐予他们智慧和力量,让他们做世界的主人。既然上帝是完美的,人类也必定是完美的。
那些残缺、恶毒的心灵,以及那些因放纵和暴虐而扭曲变形的身体,只能说是上帝手中的残次品。那些人,她一眼也不愿意多看。
然而在看到杜浒的第一眼,她就认定,这必定是一个连上帝都会为之骄傲的作品——身体、头脑、心灵。以至于杜浒后来被灭门、被追杀、被通缉,在托斯卡纳的各个黑暗角落躲躲藏藏的时候,她也从没有起过抛弃这个朋友的念头。他觉得,如果杜浒注定被那些不完美的灵魂所击倒,那么自己再也没必要再信仰上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