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我明白了检察官这次找我作证的真实目的所在,肖劲松一定是用公款报销了他的房租,已经被检察院立案侦查。他一定是推说得到了我的批准,检察院才来看守所对我取证。我面临一次十分艰难的选择,头脑中翻江倒海‐‐如果我说不知道他用公款报销房租的事,他就面临贪污的指控;如果说是我同意的,则立即可以帮他脱罪。
我记得肖在调入临江后半年,即将妻子、女儿接来,他跟我说过女儿马上要上小学了,临江的教育质量全国一流,他想把女儿接来临江上学。一年后,为说服他将出租公司并入东南贸易集团,我曾专门到他家去拜访。看到他住着160多平方米四室二厅的大房子,当时我有些吃惊,觉得三个人租住这么大的房子实在浪费,随意问过房子的租金,他说房租不贵,每月才2000元不到。我当时有些怀疑,但没有多问。现在肖劲松被人举报后,一定会推说用公款租房是我同意的,这样才能逃脱法律制裁。
想到我自己三年多来吃尽了苦头,加之对办案人员狗仗人势、盛气凌人的不满,当时我没有过多的思考,断然回答:&ldo;这事是我同意的。&rdo;
负责问话的那位检察官跳了起来,厉声喝斥:&ldo;你这样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rdo;
我冷冷地说:&ldo;请教您,我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rdo;
那位检察官以为我害怕了,坐下来一本正经地说:&ldo;肖劲松五年来用公款12多万元报销了自己的住房房租,如果是你同意的,鉴于你们私交深厚的关系,就构成共同贪污,至少属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rdo;
我转向王法官坐的方向,嘲讽道:&ldo;王法官,您现在知道检察院是怎样办案了吧,对被告人不利的证人证言,就是这么威胁利诱搞出来的。&rdo;我看着台上两位检察官,一字一顿地说:&ldo;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们,肖劲松由于来公司的时间不长,暂时不够分房条件,在没有分配到住房之前,用公款临时租房居住是我同意的。&rdo;
&ldo;谁给你这个权利?!&rdo;检察官威胁道。
&ldo;国企一把手的权利有多大,你们自己去找依据呀。中国华贸东南公司的规定是,只有涉及一次性50万元以上的费用开支,才需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rdo;我胸有成竹地说。
&ldo;你这是包庇犯罪。&rdo;
&ldo;从共同贪污到滥用职权,现在又成了包庇犯罪,罪名越来越多了。&rdo;我开涮起两位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极差的检察官来。
王法官苦笑着,象看戏似一言不发。
问话的检察官不死心,继续对我威胁道:&ldo;你确定这样说的法律后果么?!&rdo;
我斩钉切铁地说:&ldo;请你们如实记录我的证言。&rdo;
&ldo;你这是罪上加罪!&rdo;两位检察官几乎同时对我发出威胁。
我好整以暇,嘲讽道:&ldo;你们若认为我有罪,请尽快报告给市检二分院并案处理,他们正发愁无法将我定罪呢!&rdo;
王法官微笑着插言道:&ldo;你不要故乱牵扯,实事求是作证就好。&rdo;我相信自己表现出的勇担责任、不惧威胁的风骨,让这位法官产生了好感。
检察官只好放弃对我的威胁,严厉地说:&ldo;既然你这样说,把当时批准他用公款租房的详细情况跟我们说清楚。我们看你怎样编造故事吧。&rdo;
我思索着按肖劲松进公司的时间、接他妻子和女儿来临江的时间,以及按常理推测他在检察院所做的口供,开始胡编乱造:&ldo;大约1998年初,在我接任总经理不久,有次他提到想把妻子、女儿接过来,希望公司给他解决住房问题。我说他进公司的时间太短,先用公款租房住一段时间,等分配了房子再说。&rdo;
&ldo;谈话是在你家里进行的?&rdo;
我模棱两可地说:&ldo;在我家里谈过,在办公室也谈过。事实上,我妻子当时没有来临江,我常常在住处开会,住处也是处理公务的地方。顺便说,我的住房也是公司免费提供的。&rdo;
检察官显然不想让我蒙混过关:&ldo;到底是家里还是办公室。&rdo;
&ldo;在家里谈过,在办公室也谈过。&rdo;
&ldo;只是随便聊聊,不是正式的工作汇报,是不是?&rdo;
&ldo;不对,当然是正常的工作汇报。两个老爷们有什么好闲聊的,他又不是小姑娘。&rdo;看他们那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忍不住开了一句玩笑。我看到王法官笑了起来。
检察官厉声警告:&ldo;严肃点!&rdo;
我假装道歉:&ldo;刚才不好意思。跟小姑娘聊天那句话就不用写进笔录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