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ldo;是的,安排在9号和13号两天时间开庭。&rdo;
&ldo;看来你案子是比较复杂,大部分案子是安排一天时间开庭。&rdo;
我轻松地说:&ldo;是呀。据我三年多的观察,只有一个被告人的案件,通常只需半天时间就完成开庭审理的。法院这样安排,我估计是答应了传唤证人出庭,否则应该不会用这么长时间的。&rdo;
林管教附和道:&ldo;这是好事呀!这样你也就放心了。法院对你这样有一定职务的领导干部,还是会给你一个公平的审理机会的。&rdo;
我信心百倍地说:&ldo;这回我真得好好感谢法院,感谢承办法官。只要给我公平的审理机会,我相信一定能推翻公诉人的全部指控。&rdo;
&ldo;你有这个信心就好。&rdo;林管教这话说出来相当勉强,面部表情有些尴尬。
我听得出林管教对我的说法相当不以为然,但又不想给我泼冷水。
林管教见我一副轻松、愉快的样子,应该是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肯定不担心我象其他一些蒙冤的被告人那样,搞什么绝食、自杀、喊冤的违规动作了。他随意问了问上次法官来提审的情况。我简单地做了回答,然后被送回监房。
回到监房之后,&ldo;坐排头&rdo;已经结束了。有几位好奇心很重的在押人员向我打听开庭的事,我如实地跟他们说了。
我有意了解法院开庭审理的具体程序,就向两个已经开庭的在押人员详细询问了开庭的整个过程。这两位你一言、我一语,我很快就大致掌握了法庭审理的具体程序。
法庭审理大致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庭前调查,包括询问核定被告人身份、起诉书收到的时间、是否要求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回避等。这些是典型的走走形式,要求公诉人和审判人员回避的要求,法庭通常都不会理睬。
二、法庭调查,主要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指控的罪行,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详细讯问被告人等。
三、举证质证,公诉人将犯罪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一一举证、展示,被告人及律师逐一确认并可提出质疑,被告人及律师出示相关有证据等。
四、法庭辩论,由公诉人先发表公诉意见,指出犯罪事实应当承担刑事处罚,说明被告人主客观都有犯罪事实,构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然后是被告人及律师发表辩论意见,开脱罪责,力争无罪或降低惩罚。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就是对是否认罪做一个总结性发言。
六、休庭评议,简单程序由一名法官独立审判,通常是事先法院内部做出了结论,开庭只是走走形式,一般会当庭宣判;一般程序由三名法官或者是两名法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前面的庭审结束后即开会进行内部评议,然后由评审法官签报内部审批。
七、宣判及释法,宣判及解释判决结果,使被告人认罪。通常在结束庭审后20天内再开庭宣判,我在看守所中也见到开庭6个月以上迟迟没有宣判的案件。
我明白,被告人要想证明自己无罪,必须在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充分展示自己无罪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意见,特别是举证质证过程最为关键,如果错过了在这个阶段展示自己无罪的事实证据,那就无力回天了!
我特别问到这两位已经开庭的在押人员,他们开庭前律师是否申请过证人出庭,证人是否到庭质证。两位都说没有申请证人出庭,公诉人只是宣读证人证言,因为公诉人念的速度很快,脑子根本就反应不过来,然后就过去了。其中一位说,本来他打算申请证人出庭当面对证的,但律师说法院和检察院都不会同意这样的申请,只要能找出证人证言中的漏洞也是一样的,所以最后也就放弃了证人出庭的申请。他们中一个庭审时间用了3个多小时,一个上午就结束了;另一个用了5小时左右,下午3点钟左右就送回了看守所。
我说:&ldo;证人不到庭质证,律师如何找出其中的漏洞呢。现在的办案人员都是大学生、研究生毕业,又不是傻瓜,提交法庭的笔录肯定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的、对被告不利的证据。&rdo;
两位都说:&ldo;法院审理本来就是走过场,结果早就定好了。&rdo;
&ldo;排头&rdo;这时走过来问:&ldo;你申请证人出庭质证了?&rdo;
我说:&ldo;是。如果证人不出庭,我就拒绝聘请律师为我辩护,自己也保持沉默,他们爱怎样就怎样。&rdo;
&ldo;排头&rdo;说:&ldo;你想法院传唤证人出庭,做梦吧!&rdo;
听了老大的话,其他在押人员纷纷附和,对我冷言冷语,大加嘲讽:&ldo;法庭审理本来就是走过场,你以为这是外国呀。&rdo;&ldo;公检法本来就是一家,怎会同意被告传唤证人到庭作证,那不是给公诉人难堪么?&rdo;&ldo;你大概关傻了吧,还真把法庭审理当回事呀。&rdo;&ldo;侦查阶段可以扛扛,收到起诉书就认命吧。&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