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态度&ldo;嚣张&rdo;,但我注意到当时王法官和书记员周慧娟都没有表现出恼怒和生气,相反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我看到书记员周慧娟飞快地做着记录,看来他们想把我的真实想法,原原本本记录下来地向上级主管反映,这正是我期盼的事。法官如果真的想帮我,一定会通过我的笔录来向上级施加影响。毕竟象我这样有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如果因为申请证人出庭这样合理的要求不能满足,导致我在法庭审理中拒绝聘请律师帮助,拒绝回答一切问题,本身就是一件难看的事,而且为日后的上诉、申诉埋下了伏笔。
王法官扭头看着书记员做笔录,稍停片刻,象是很随意地突然问:&ldo;你跟我说句实话,刘海波律师是否帮你出了许多馊主意?你想想再回答我,当然笔录中不会体现的。&rdo;
我毫不犹豫地说:&ldo;绝对没有的事。事实上,他很少来办理会见,见面时都是我主动向他介绍案子的情况。刑事律师都小心得很,犯不着为了几万元律师费冒险。&rdo;
&ldo;哦。&rdo;王法官不置可否地看了看我,然后又转入正题:&ldo;除了申请证人出庭,你还有什么要求?我现在给你机会一次说清楚,不要今天提这个要求,明天提那个要求。法律不是儿戏,不要到时说我没给你公平、公正审理的机会。&rdo;
&ldo;我当然相信法庭一定会给我公平、公正的审理机会。&rdo;我没想到法官会给我这个提出要求的机会,脑子飞快地想了想,接着说:&ldo;我这个案子涉及的专业问题复杂,合议庭能否请一个具有证券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当然,我会在审理中把复杂的专业问题,尽量表述得简单易懂。&rdo;
&ldo;这个不用你考虑。&rdo;王法官笑着说,似乎法院已经确定了一名这样的人民陪审员。
我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说:&ldo;我有一个很重要的要求,提出来似乎有些过分。因为我的案子比较复杂,证人出庭作证又需要一些时间,所以请求安排充足的法庭审理时间。如果法庭允许,请安排两次相隔至少一天时间的法庭审理,这样我可以针对法庭查明的事实,有针对性地完善自己的自我辩护书,把我无罪的事实证据和理由表达得清清楚楚。&rdo;
王法官饶有兴趣地问:&ldo;你准备提交一份书面的自我辩护书?&rdo;
&ldo;是的。实际上,我已经完成了约1万字的初稿,但因为不知道控方证据,无法有针对性地逐条加以反驳。&rdo;这时候,我从心里已经相信了这位法官的公正,而且我认为即使他想联手检察院对我不利,他知道了我在糙拟自我辩护书这个情况又能拿我怎样。我特意补充说:&ldo;如果证人不能出庭作证,我当然不会向法庭提交任何辩护意见。&rdo;
&ldo;你这个意思我们已经记下来了,我们会考虑你的合理要求,但法院有法院的规矩。这点你要有思想准备。如果不能安排分开两个时间审理,庭审结束之后,你还是可以提交书面的自我辩护意见给我们。&rdo;
&ldo;我还是希望法庭分开两日审理,中间给予一、两天准备自我辩护的时间。事后补寄的材料,毕竟不如当庭所做的陈述那么有力。&rdo;
王法官以轻松的口吻调侃道:&ldo;你是我十几年法官生涯中遇到的最特别的被告。以前有律师向我们提出证人出庭的申请,但从来没人提出若不答应其要求就拒绝配合庭审的威胁,也从来没有当事人或律师向我们提出给被告留出自我辩护准备时间的。&rdo;
我同样以开玩笑的口吻说:&ldo;这正是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司法文明与进步呀。&rdo;
&ldo;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我们的?&rdo;
&ldo;开庭时间预计在什么时候?&rdo;我提出这个问题,目的在于试探法院在传唤证人出庭问题上是否有了松动。
&ldo;你现在提出这么多要求,我无法预料何时能确定开庭时间。一旦定下来,自然会通知你。&rdo;
听王法官这么一说,我立即明白法院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强硬要求,开庭时间还没有做出最后决定,有可能在传唤证人出庭问题上做出对我有利的让步。今天法官提审我的目的,就是试探我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到底有多强硬。
在最后笔录签字时,我看到只有申请证人出庭问题上的问答记录,其他谈话内容都没有记载。我没有提出补充笔录的要求,主要不想跟法官把关系搞僵,而且我提出的分两次、相隔一段时间审理,以便为我提供必要的准备自我辩护时间的要求,本来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我虽然有些失望,但觉得法官能再次来看守所对我提审,本身就是对这个案子的重视,应该是一种好事。绝大多数刑事案件,法官是不到看守所来提审被告人的。
193、收到开庭通知
2004年2月5日下午&ldo;排头&rdo;快结束时,市二中院法警给我送达了开庭通知,法院定于9日和13日两天公开审理本人涉嫌贪污、徇私舞弊造成亏损罪。
我很清楚,法警只负责押送嫌疑人和送达文书,对案件情况一无所知,所以我无法了解法院是否已经同意证人出庭。
仔细琢磨开庭通知后,我感到了一丝欣慰,显然法官为我提供了充足的准备自我辩护的时间‐‐第一庭与第二庭时间相隔了整理3天,这足够让我根据第一次开庭的情况对自我辩护书做出细致的补充完善。另外,从法院安排两天开庭时间来分析,应该是同意传唤证人出庭作证了,否则象我这样的非团伙案件,大部分半天、最多一天就完成了开庭审理。
我回到房间不到10分钟,林管教就开门叫我出去。我知道这是例行的训导谈话。通常在押人员收到起诉书和开庭通知,训导都会找出去谈谈心,目的在于稳定在押人员的情绪,便于看守所的管理。
到了训导室,林管教说:&ldo;开庭时间确定了?&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