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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页(第1页)

人群顿时振奋起来,有人试图架上ak再来几梭子,但被喝止了,这么远根本怎么都射不中的。长老已经熬了一夜,此时揉着眼睛发号施令,指挥他们他们分散开来,组成包围圈,由车速最快的两辆车踩了地板油,直线距离追上去:乘客虽然被颠得七荤八素,但都很虔诚地握着枪杆子,默念着经文,想着长老许诺的赏金到手了该怎么花。牧马人当然也发觉了他们的动向,他们也开始加速,而且——很不幸的是,他们的车比部落当然要好,更新,检修得更频繁,而且配置也更高。部落这些车很多进口来就快报废,经过一夜的点拨,发动机气喘如牛,肉得压根就没法和牧马人比加速。速度超不过,他们被甩下了,但依然不死心地缀在后头:牧马人不可能一直开下去,它会迷路的。这里已经远到无线电台都没法用了,这些游牧人也在冒险,大体来说,北部省还算和平,这主要是因为它实在穷得没人对它感兴趣。北部省的一块地,迄今都无人认领,不论是苏丹还是埃及都对这些不毛之地嗤之以鼻。但他们现在已经快接近扎格哈瓦人的地盘了——这个地区有另一个大名鼎鼎的名字。达尔富尔。这场静谧的追逃持续了一个早上,部落时而失去牧马人的踪迹,但仗着对地形的熟悉,总能坠到他们的尾巴。他们一直往前追,到最后终于不敢再往前走了:距离老家太远,在这里发生冲突,他们只有被扎格哈瓦人砍头的份。曾有那么几年,达尔富尔地区各部落互相通婚,并不分阿拉伯人与原住民,但这样的好日子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这里已经多少有些绿色的影子了——达尔富尔地区战乱频仍,就是因为这里多少还有些可以一抢的东西,至少,它有水源地。车队在戈壁上徘徊良久,才不舍地离去,他们没有走远,而是派人回去报信,同时在远处盘旋着,等待着渺茫的机会——达尔富尔地区很可能也收到了这份赏金令,也许,过不了多久,牧马人又会被追得返身逃出来呢?猎人追了一晚上还没摸到狐狸的屁股,当然会感到沮丧,但狐狸心里就又是另一种滋味了。当他们确认对方似乎的确已经放弃,不再追来的时候,李竺先松了一口气:摸黑开车,真是贼他妈刺激,但他们接连开了近十个小时的车,任何人都无法一直坚持,她和傅展已经换了两次班了。最明智的点还有,乘着天还没亮,他们停了一会,把油箱给加满了。否则,车肯定早没油了,那帮苏丹人抓住他们以后会干嘛,猜也猜得出来。“我们现在在哪儿?他们为什么不追了?”她把脚从油门上移开——几乎都已经僵住了。“可能是没有油了吧,他们也没想到会追逃这么久。”傅展冷静地说,他看了一眼油箱,语气平稳,但李竺听得出里头的忧虑。“我们也没有油了。”如果以瓦迪哈勒法为目标的话,他们是带了近十倍的油,但架不住一晚上的追逐,现在大概只够跑20公里了。李竺看了一眼头顶的太阳,第一次感受到了一丝绝望:傅展通常总能想出破局的办法,以前他们被困在城市里,更多的是要克制自己正常生活的欲望,物资充裕,但你不能走进摄像头的范围里。——可这一次,物资一点也不充裕,他们是真的快没办法了。“这里的人也会喊david吗?”“不知道——但我们也不能在车里不走。”这是很显然的,有了绿色,可能人烟就在不远处了。他们往前走希望会大一些,留在这里的话,天知道追兵停下来是否只为了把余下的汽油加到一部车里,稍后又会追来。傅展指出,“大部分补给都得抛弃。我们最好把带不走的枪埋起来。”他们现在的武器只剩两把匕首,两把手枪,自动步枪是亚当的馈赠。但他们还得带水,两把步枪是无论如何也带不走的——要在沙漠里跋涉的话,比起枪更应该带水和食物,当然,还有御寒的衣服。太阳很快就要下山了,没有车子挡风,今晚该怎么过还是未知数,这么大的温差,要是生病那就真完了。“到晚上应该就知道我们在哪了。”他们被追赶得不辨方向,现在也不知道自己在哪,所以地图也得带上,还有手机。最后整理出的行囊有六七十斤,水占了一大部分。李竺和傅展分着背起来,她差点栽个跟头——昨晚吃得太少了,这段时间他们都有轻度的营养不良,这是很重的负担。余下的枪被他们在沙地里挖个坑,埋了起来。子弹尽量都带走了,他们的步履非常沉重,随便挑了个方向往前走,现在的目标是尽量远离牧马人,免得被追兵逮个正着。但沙漠里真是一览无遗,没什么地方藏身,虽然天气干燥,但日晒强烈,李竺走了半小时就感到异乎寻常的干渴,离开空调的笼罩,她知道自己开始脱水了。没有办法,边喝边走,脚步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走了半小时,牧马人看起来还是很近,而她已有些头晕眼花,想卸下沉重的包裹休息一会儿。“挺住——会有转机的,现在一定也有人在想尽办法帮我们,各种途径。”傅展居然给她打气——这男人会嘲笑她、调侃她、夸奖她,沮丧的时候,他会说点笑话调节气氛,但这么直接地鼓励过她。李竺意识到他们这会儿是真的很艰难了:从进入沙漠开始,他们一直都在迷路,再也没见过城市。现在更是随便乱走,还失去了交通工具,他们一小时最多走三公里。如果最近的城市在60公里以外,也得不眠不休地走20小时。更可怕的可能是,他们再也见不到城市,就这样在迷路中死去,永远不为人知地沉睡在沙漠里。“有没有想过自己会是这种死法。”她说,舔了舔唇,她的嘴唇真的开始出血了。“呵呵,说真的,想过太多种——真没想到自己不会死在敌人手里,不是车祸死,不是被自己人杀死——而是这样冤枉地白白迷路死在沙漠里。”“我们不会迷路的。”傅展的嘴角严厉地抿起来。“谁说不会?当地人自己都会。”李竺喘息着反驳,“——不是你和我说的,很多苏丹人实在活不下去了,想去利比亚打工,他们都从这片沙漠里横穿过去,很多人都迷路了,又饿又渴,就这样死在沙漠里。”利比亚虽然混乱,但却有石油,北部省是真的穷到什么都没有了,李竺想想也有些想笑:她是怎么从全球最富饶的地区之一跑到这样的地方来送死的,这一路上到底都发生了什么。“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知识。”傅展冷冷地说,“就像是牲畜一样,活不下去了,只能这样送死——这比自杀要好一点,送死的时候还有一点念想在前面,但我们和他们不一样,我们有知识。”“是吗。”不一样在哪里,李竺喘着笑起来,如果我们生在苏丹,我们还有什么选择?“这样想我心理平衡多了。”“怎么说。”“挺幸运啊,还能生在中国,就算和他们一样都是死在沙漠里,我死前至少还经历了很多。”李竺说,她忽然有点呜咽,但眼角干得已经没有液体分泌出来了。“我现在真的好想喝口冷萃茶哦!”还想吃三虾面,要苏州朱鸿兴面馆私房做的,虾仁脆生生,虾子红艳艳,虾脑鲜得来鲜死个人,一边吃一边喝冰凉的茉莉花茶,听评弹,满餐馆都是说笑的人,吃完了三虾面又有清炖鸭汤、文思豆腐、大煮干丝,吃完了坐上高铁,一小时不到就回上海,他们的公司办事处就设在上海——但很快,这点幻想带来的唾液也被吞没了,渐渐的他们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只是垂着头安静地往前走,离牧马人远一些,如果能走进绿洲就再好不过……但戈壁一直都是那个样,一点也没有变得更绿,可以合理怀疑,绿洲也许远在一百公里以外,或者他们正离它越来越远。他们迎着夕阳走着,连傅展的脚步都逐渐变得沉重,他们毕竟已经很久没好好睡一觉了,刚经过高强度的追逃,又还背着这么重的包裹。“休息一下吧?”李竺终于忍不住央求,从傅展的表情来看,他也感到很心动——但思忖了一会,他还是摇了摇头。“多喝几口水吧,减轻点负担。”他说,“还是再走得远一点为好。”她喝了很多水,但却还不想上厕所,水分好像从身体里全蒸发掉了,喝得再多也解不了那越盛的干渴。他们跌跌撞撞又走了半个多小时,真的再也走不动了,找了一处背风的贫瘠岩山安身下来,小睡了一会儿,起来已是晚上——傅展大骂了一声,脸色很难看。傍晚起就是阴天,有云——看着不像会下雨,但这云一晚上都没散。后半夜,远处隐约有动静,好像是那些阿拉伯人不死心又找了过来,他们不得已,只能继续往里走,尽量顺着植被,以便靠近可能的绿洲。水消耗得很快,在夜间凉得刺骨,但太阳一升起来就从身体里被挥发掉了。“我们应该快接近城市了。”傅展百思不得其解地说,“至少得有个绿洲吧——”再这样下去真的要断粮了,水应该也只够再喝一天。最热的几个小时,他们躲在沙丘的阴影里休息,就这样黑袍也还是被晒得发烫,什么黑袍更解暑,全是骗人的,阿拉伯人给女人穿黑袍只是为了让她们更不喜欢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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