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面孔虽是秀气的,却一点不显女气,不会让人往女子身上去想,她身量不高,也只会让人觉得是尚未发育好,还在长身体。
换完了脸,便继续赶路,他们今夜要去村子里借宿。
村子里的居民似乎怕惹上事,不肯轻易接纳外人。
奉殊背着她挨家挨户敲门,直到天黑透了,才终于有人肯收留他们。
收留他们的是一对老人,约莫花甲之年。
老人家看他们挨家挨户敲门实在可怜,其中一个身上还背着一位秀气的少年郎,那少年实在太瘦,面容苍白秀气,看起来营养不良,似乎许久没有吃上过一顿热饭了。
奉殊背着公主道:“大娘,我与弟弟进京赶考,没有考中,几乎花光了盘缠,如今没有办法,只能归家还乡,奈何路途迢迢,归期无望,实在惭愧。”
“那功名岂是好考的,你们兄弟二人也不必太难过,尽早归乡便是,再苦读几年,来年攒好积蓄,再入京赶考,没准就能中个状元哩。”
季嫣伏在奉殊背上,没有开口说话,她知道的是,奉殊十七岁参加科举,就中了状元,闻名遐迩,举世轰动。
如今扮起名落孙山来,倒也有模有样。
老人家中只有一间空房,本来还有一间的,但那间房里堆满了杂物,一时清理不出来,奉殊也没有再麻烦两位老人。
唯一的房间自然要留给公主,奉殊则在房间里打地铺,守在她身侧,而赵喜则在外间打了地铺,睡得靠近门口,万一外面有官府的动静,也能第一时间察觉。
村里的环境不比皇宫,也不比客栈,墙是黄土与稻草砌的,床上虽有纱帐,但季嫣伸出手臂碰到墙,还是会感到扎手。
奉殊知道委屈了她,便把自己用来铺在身下的那床被褥也给了她,让她垫在身下。
季嫣心中对他尚有怨恨,因此并未阻止。
她让他离她远些,奉殊便离她远了些,以棉被裹身。
季嫣忍不住想,她在宫中没有吃过苦,太傅应当也没有吃过苦,如今与过去的落差极大,季嫣不知道他是否也曾后悔过当初做下的决定。
这样想着,她抬脚上榻,双足抵到被面上时,却不禁呼痛出声。
待她抬起头,奉殊不知何时已走过来。
手指也探出握上她的脚踝,“公主哪里受了伤?”
季嫣本不想理他,但抬眸瞥见他冷肃担忧的眉眼,一时怔然,便没有再赌气,如实对他说:“脚疼。”
奉殊闻言,没有经过她的允许,便擅自将她足上的罗袜褪去,也因此发现了罗袜上的一点血迹。
季嫣微怔,她先前都没有注意到袜上有了血迹,她以为没有那么严重……
双足被奉殊握着,她低下头去看,脚后跟被磨红了,脚底似乎被磨出过水泡,而水泡早已破裂,流出了一点血水,微微干涸了。
季嫣自己都有点惊讶,她今天只是觉得疼,非是不能忍。
奉殊去取了药来,为她上药。
季嫣没有再抵抗他的触碰,垂头看了他许久,忍不住问:“你后悔吗?”
奉殊微愣,抬起了头,沉黑的眸里倒映着公主那张漂亮倔强的脸。
公主问他:“你后悔吗?我吃不了一点苦,身子娇气极了,你把我带走,便要像奴仆一样时刻侍奉我,忍耐我的娇气。”
“你后悔吗?奉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