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又何况这种事情大部份都发生在临时遭遇之际。
值得特别在这里一提的,是此举的动机:我们所以想要亲手杀掉日本兵,主要的原因是
出于义愤,也可以说是由于日军的残暴不仁而激发出来的仇恨心理。大凡经历过这场八年灾
难的国人,如果不太健忘的话,一定是记忆犹新,余痛尚在;而与敌寇短兵相接、不断搏斗
的我们,当然会更有切身之恨了。当时一般同志的心理反应是:如果可以不经奉准,便能径
自格杀日军武装官兵的话,他们都会争先恐后的乐于执行此一任务。
格杀身着军服的日本官兵,和在战场上攻击敌人一样,旨在打击敌军士气,消灭敌军实
力,当然不管他是张三李四了。其所以不杀穿便衣的,即使明知道他是日本军人,我们也以
「解除武装」视之。设如有一天日本军人都不敢身着军服到处横行,鱼肉国人,那就证明此
一行动奏效了。
再说限制执行地点问题:上海这个地方,比较特殊的是因为有外国租界。「租界」虽然
是中国领土,可是受外国人统治。日军当时只占领了上海外围地区,也就是所谓的中国地界;
惟对于以英国为主的公共租界(尚包括美国、日本等)及由法国独占的法租界则仍保持原状。
至于日本势力侵入两租界,那是珍珠港事变以后的事了。
日军的活动范围,在民国三十年十二月八日珍珠港事变以前,除上海周匝地带外,其主
要地区,则集中于虹口「虹口」,是公共租界的一部份,日本人之经营这块地方,由来已久,
日本的重要军政机关均设立于此,而日军官兵出没于虹口街道上的也最多。此外,在公共租
界沪西越界筑路地段,不时亦有日军踪迹。日军之着武装者,偶而也出现于公共租界和法租
界,但为数很少,且多在沿黄埔江岸外滩一带。
我们之所以不愿意在租界内执行,是因为我们有必要利用租界作为掩护;其次则是免得
引起租界当局对我政府提出外交上的责难。也可以说多少有点投鼠忌器。其实,事后证明,
这些顾虑都是多余的。
至于说到波及当地居民,也就是因为杀日本兵而害了我们无辜同胞的事,过去已屡见不
鲜,每逢一次行动破坏后,日军总是封锁现场,任意逮捕附近居民,除严刑拷问外,且肆意
掳掠奸淫,无恶不作。其接近大都市的地方,因耳目众多,或许还稍有顾忌,到了穷乡僻壤,
那就更为所欲为了。举个实例来说,二十七年春,笔者在北平亲率王文诸同志制裁第一号伪
头目王克敏一案,事后日本军方立刻封闭九城,切断了一切的交通出入,在一夜之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