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说法。
循此,再作深一层的探索:假定是在装配的过程中就失慎起爆的话,那么他们所借用的
「香烟阁子」必定受损,事后人皆可见,不解自明,用不着再多作推断了。如果是在装配好
了之后,二人携带着爆破装置走入虹口公园的途中,无意间弄响了的话,那只有炸了自己,
不致于有数名敌军同时伤亡的事实。倘若他们是在公园里放置好了之后才爆炸的话,那么缪、
黄二同志当可安然归队,不致于粉身碎骨而牺牲了。所以说:以自行引爆而同归于尽的成分
为最大。
三十年八月一日,经过日本的穿针引线,德、意等数国对汪伪政权,作外交上之承认,
汪伪受宠之余,遂在京沪杭各地举行「提灯游行庆祝大会」。「抗团」同志闻之乃大为恼怒,
为伸张民族正义,维护国家尊严,非有以惩罚不可。他们会商后,决定派李鑫、张仲华(又
名张志炘)、黄昆三同志。身怀自制炸弹,前往沪西兆丰花园大会现场,准备予以扰乱与破
坏。此处,档案中有一段纪录,大意谓:「有人以为会场人多混杂,进去容易而撤离时恐受
阻碍,何况当场引发投掷,在人群拥挤下,往往会丢不出去、或是扔不远就爆炸了,果然如
此,就难免伤及本身,不可不慎。李鑫同志慨然表示:『大会上敌伪首要毕集,纵然自身不
免,亦不过三人,如能趁此机会得以聚歼群寇,岂肯失之交臂。』闻者亦为之肃然动容,张、
黄二同志也表示愿以必死的决心,同肩效力,遂慷慨前往。」
果不其然,大会为爆炸声所骚动,与会者竞相奔走作鸟兽散,可是我们的好弟兄──李
鑫同志竟尔与弹共亡,当场殉难。据大成弟当面和我说:「我们有人看到,当时李鑫同志虽
炸得腹破肠流,奄奄一息,犹高呼「中华民国万岁」不止。壮哉!痛矣!
出事的现场,张仲华同志走避不及彼捕、黄昆同志混乱中失纵;被捕者的命运如何?失
踪者有无下落?我可就不知道了,容我再问问孙大成老弟,有资料,再为补充。
事后,在日方所发布的新闻中,把扰乱「庆祝会」的结局,列为「自毙」。
三十年八月二十九日,上海「抗团」并不因为两次失事而气馁,于是再接再厉在公共租
界福州路三二一号以及虹口两处,同时将专售敌伪书刊的「三通书局」本店和分店予以焚毁,
只烧得好久不能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