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创造火花,但是,他们在伟大工程上展现的井然有序和气度恢宏,却不得不归之于他们的
政治领袖和精神领袖。劳力与劳心的完美组合,这才是文明发展的条件。
然而,这样过于明确严格的社会分工,必然需要文化机制的保障。等级制度与服从观念
互为因果,互相创造、强化,最后固化,成为超越时空的文化基因,根植在一个民族的民族
性之中。
我们也不该过分厚非玛雅人,他们在这方面的特点未必见得就比其他古代民族特别地显
明。实际上,美洲印第安人与他们的生理上、文化上的近亲东亚人一样,都比较倾向于尊重
秩序、尊重权威、尊重群体。玛雅人已经培养出了服从、合作的文化氛围,甚至在每个社会
成员人格中埋下了这样的文化基因。这在本书《又是&ldo;三纲五常&rdo;》一节里已作分析。
等级是天然的,是神意,与个人努力无关。龙生龙,凤生凤,贵族与祭司这两个阶层内
部自行重组、流动、世袭。于是,玛雅社会的&ldo;劳力者&rdo;集团与&ldo;劳心者&rdo;集团就长期处于
界垒分明的状态下。这无疑会使一个社会的管理职能和领导经验相对凝滞地归一部分成员所
有,进而在文化观念、心理倾向上也出现不同阶层的分化。玛雅社会在婚姻方面的门户观念,
也使社会地位不同成员的流动可能性大大降低。
宗教方面也没给各个等级间进行流动的精神支持,玛雅人各自都有生来注定的保护神,
都有各自的命运,这是社会秩序的常态和稳态在宗教上反映。西方文明从上帝观念中幸运地
推出了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进而成为人文主义的天赋人权理论,最终才有了现代尊重个性的
主张。以个人自由发展作为现代文明进步的推动力,这与劳心劳力分工以促进文明进步的玛
雅模式大不相同,但对创造人类文明业绩这一点来说倒又是殊途同归。
玛雅人不喜欢我们现代人司空见惯的个人主义。他们那种人拉肩扛搬运数十吨巨石的工
作,来不得个性化,他们必须步调一致听指挥,需要安分守己,安于自己的&ldo;职分&rdo;,守住
自己心中的&ldo;不安分&rdo;。所以,我们在今天玛雅遗民身上看到了温顺的合作态度,竞争性在
他们之中没有市场,就连孩子们的游戏里也不强调竞争。他们长大以后自然也没有非要胜过
别人的强烈愿望,他们满足于当一名庄稼汉,自给自足,小有盈余。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玛
雅凡夫们,一个极少&ldo;出头鸟&rdo;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