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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页(第1页)

中国早有一句古话。叫做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个道理人人都懂,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吃得下这苦中之苦?又有谁能知道。在他们嬉戏的时候,在他们无聊的大把、大把挥霍时间的时候,在他们长吁短叹没有奇迹光临的时候,那些吃得苦中之苦的人,正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和他们一步又一步的拉开了距离,最后终于成为了再也无法弥补天堑?!“中民,你知道吗……”凌维诚回头望着陷入沉睡的谢晋元,伸手轻轻抚摸着丈夫明显消瘦了几分地脸庞,低声道:“虽然我一直坚信你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棒的男人。更是一个最优秀的军人。但是在这个时候,我却突然有了一个预感,你收的这个徒弟,真的很了不起,只要假以时日,他获得的成就,很可能会远远超越你。”“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以治待乱,以静待哗,以治心者也。以近待远,以佚待劳,以饱待饥,以治力者也。无邀正正之旗,勿击堂堂之陈,以治变者也。”这是《孙子兵法》军争篇中的一段话,把这样一段话完整的读出来,已经让雷震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但是在读出这样一段话后,面对没有任何注解的古文,雷震必须用更多的时间,翻阅谢晋元亲手写的笔记,从里面寻找各种可以佐证的资料,再通过长时间的静坐沉思,来寻找到答案。“一个合格的统帅,要清楚的知道军队士气起伏的规律,不去攻击士兵正旺的敌军。尽量保持自己军队的平稳状态,利用各种手段,制造或等待敌军自己暴露弱点,这是掌握军心的最佳方法;利用各种地形和方法,以逸待劳,攻击敌人的疲惫之师,这是掌握军力的要领;不迎击气势如虹的敌军,不攻击阵势防守严密的敌军,这是因敌而变的灵活战术。”足足用了两个小时,雷震才根据谢晋元的笔记,还有他亲眼看的谢晋元和马兰在沙盘上的战斗,推敲出了这样一个结论。雷震拿出谢晋元送他的铅笔,先在书页的空白处,写下了自己的看法和认识,又在上面画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代表着明天晚上,雷震还会在这个问题上,投入更多的时间去思考,直到把所有的疑点都彻底解决。雷震合上了孙子兵法,他又翻出了几页纸,这是马兰在医院里失去意志前,写给雷震的“教学材料”。“一个再优秀的射手,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也无法成为合格的狙击手。考虑到中国制式武器的现状,我们先抛开安装了光学狙击镜的狙击步枪不谈,仅以普通的中正式步枪为范例。”“想成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不但要拥有过硬的基本功,和能够承受相当压力的心理状态,而且还必须拥有复杂的专业知识结构。想要一枪命中超远距敌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就必须同时掌握呼吸、稳定、扳机控制、环境分析等能力,并通过自己的判断,迅速将各种数据进行计算,得出正确结果。但是最首要的,一名优秀的射手,必须要先深入的了解自己手中的武器。”在其中的一页信纸上,马兰甚至画出了中正式步枪的结构草图。并做了标注:中正式步枪,有一百多个零件,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保养,而且受气候影响较小。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经过适当的改进,在保证枪械稳定和射击精度的情况下,中正式步枪的零件数量,完全可以压缩到叼个零件!“我们使用的中正式步枪,原型采用了德国的毛瑟k98步枪,使用792口径尖头弹作为通用弹药。这种子弹不同于早期使用的圆头子弹,尖头的子弹整体重量较轻,因此子弹的初速较高;尖头子弹的形状呈流线型,空气力学系数好,因此弹道系数较好,不易受环境影响。德国的毛瑟步枪标准为一点二五米长,而我们的中正式步枪枪管缩短了零点一三八米,这样有效减轻了士兵的负重,符合德国的‘短枪流’,而且无论是在杀伤力还是射程上,都没有太大分别,但是却影响了远距离狙击的精确度。根据我个人的经验,使用这种步枪,精确射击距离为四百米,有效射击距离为八百米,最大射击距离为一千米。换句话来说,无论接受过什么样的训练,拥有什么样的射击技术,使用中正式步枪,我们最远只能狙击一千米以内的目标。”看到这里,雷震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他一向对自己的射击技术,有着足够的自信,但是用一枝普通的步枪,打击一千米也就是两里距离的目标,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绝对无法想象的奇迹。“制造步枪需要铬钢和钨钢,而这两种钢材在我们中国几乎没有出产,只能依赖进口。受到原材料和生产工艺的限制,我们能拿到的中正式步枪,质量上也有着巨大的差异。在淞沪会战时,就有士兵抱怨,有效射程标注为八百米的步枪,在实战中能打出三四百米的距离,已经不错了,根本没有办法和日军的三八式步枪相对抗。实际上真正的原因是,各个兵工厂出产的步枪质量不同,有相当一部分步枪属于粗制滥造,甚至有一部分步枪只相当于老套筒的水准。建议使用步枪时,要选用汉阳兵工产和引兵工厂出产的步枪,这两个兵工厂出产的步枪,几乎已经达到了德国毛瑟步枪的水准,有效射程甚至可以达到九百米左右。”……仅仅是讲解中正式步枪,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有了充足时间的马兰,就扬扬洒洒的写满了几页纸,算一算至少有五六千字。而其它的诸如呼吸控制,心理素质,环境分析等材料,更在雷震的房间里,放了厚厚一叠。雷震最后叹了一口气,收起了这些资料。他必须承认,以他现在的知识层次,想要读透马兰交给他的这些资料,真的是太难了一点。大丈夫(下)这里是一间在晚上才会开张的大排档,说是大排档,实际上也就是老板在街边一个稍微宽敞的角落,支起了两三张上面沾满油迹,无论怎么擦,看起来都不太干净的饭桌罢了。有钱的人当然不会来这种地方,顶着不断从大街上刮过的北风吃饭,这样实在是太不符合他们的身份。经常光顾这里的人,就是一些诸如身强力壮又没有什么家庭负担,在忙碌了一天总算能略略享受一下生活的车夫、看着挺威风但是还没有学会敲诈勒索,一个月到头也领不到几个铜板的巡警之类,胃口够大而钱包挺小的客人。在这里你可以拼上一份小菜,点上一碗面条,就能勉强塞饱肚子,实在不行的话,就叫老板再添上一碗不要钱的热面汤。手头稍稍富裕的话,甚至还可以从老板那里买上一小杯灌进胃里,就会扬起一股热辣辣感觉的烈酒,驱走钻进骨缝里让人手脚发麻的寒冷。如果是几个人一起过来,也许还能加上一个炒菜,推杯换盏一番,再面红耳赤的发上一阵牢骚,最后打着酒嗝挥手道别。回家呼呼大睡一场后,再日复一日的重复自己单调乏味,又没有多少钱可赚的工作。雷震就坐在这个大排档最边角的一张桌子前,大排档老板挂在炉子上面的马灯,散发着晕黄的灯光,投射到雷震的身上,在地上拉出了一道长长的斜影。当老板从竹筐里抓起一把豆芽,丢进油锅里时,在“嗞嗞”的声响中,一股油烟升腾而起,雷震落在地上的背影,随之变得朦胧飘渺起来。聆听着锅铲碰撞在一起,发出的金属声响,嗅着风中传送过来炒豆芽的香味,雷震舀起一勺蛋炒饭。把它送进了自己的嘴里。软硬适中的饭粒中,混杂着炒得喷香的鸡蛋,这种东西非常好吃。更重要的是,这种食物不但让雷震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更让他觉得,在这个时候,自己还是一个人。雷震必须放慢探出勺子的节奏,才能让自己保持正常的咀嚼速度。用一种慢条斯理的动作,将宝贵的食物一点点嚼碎,再慢慢的咽进自己的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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