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是任小昭的计画?引我入彀,叫我拿钱出来做老板?
我哑然失笑,所涉款项又不是天文数字,很多人都拿得出来,何况不一定蚀本。
她只不过是与我比较谈得来,才会给我这样的机会。
就算要利用我,那也不打紧。这年头,有什麽不需要付出代价,我所有的,也不过是几个钱,碰巧我要的东西,又刚刚可以用钱买得到,这样看来,我真是一个幸运的人,众所周知,金钱并不是万能的。
我取过外套出门去见任小昭。
“喂,你真的不怕?”
我笑,“我不怕。”
圈套就圈套吧。
这个美丽的我盼望已久的圈套。过去婚后生活很平静,一直没有跟丈夫说起以前那一段。
大成是很明事理的那种人。
行礼之前我问他:「你要不要知道我的过去?」
他即时说:「不要,没有兴趣,不关心。一切从今日开始。」
于是在他面前,我成为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我们很尊重对方,结过婚的人都知道,一注册登记,生活另一阶段便宣布开始,我们都不是餐风露宿的神仙,恋爱管恋爱,婚后一切在乎实际,再神魂颠倒也得去办开门七件事。
不知不觉已经过了三年。
渐渐想要一个孩子。
婚后搬到温哥华住,开始时非常乱,上屋搬下屋已经够忙的,别说从香港搬到加拿大。
先挤在大成的王老五公寓,地方不够用,四出去找房子,大成喜欢花园洋房,我情愿选大厦,他赞成租,我习惯买。
争论半晌,一人赢一半。租了大厦的公寓,三间大房,两个客厅,玻璃露台。月租一千,不便宜。在香港,我老听传说,以为外国房子烂贱。
等租到房子,安顿下来,已经有老夫老妻之感。
我老咕哝:「这么贵的租,不如买下来。」
他说:「太太,那笔款子的利息足够交租,担心什么,把大笔钱压死在一项投资上,不划算。」
在香港,我的主意顶强,来到异乡为异客,渐渐为大成占了上风。
我并没有找工作做。
不想再辛苦。
在全世界找高薪的工作都不是易事,包括香港在内,非得从头开始,打底层做起。
离开中环那一年我的月薪已经颇钜,也明知无法再屈就,所以干脆转变习惯做主妇。
大成并没担心我的适应能力,我会在墨尔本渡过四年大学生涯,该处更闷更苦燥。
做事的时候老是盼望有个大假期,真的休息下来,一年什么都足够,不由得向往起以前走路都小跑步的雄姿来。
以前中环也有人认识我,时髦的职业女性,爱说笑,独立,肯吃苦。
现在往超级市场一站,跟其他唐人街的主妇没什么分别,不知道为什么,一失去工作也就失去那个劲。
现在我套着大成的毛衣便可以过一天。说是另有一番风味,但到底有点滑稽。
大成说我像大学生。自然,学生都是随和的,不修边幅的。
我没有再进学校,我并不好学,而且也受够了。
亦没有视日煮三餐为人生大事,在家我们吃得很简单,要不往外跑,吃龙虾去。
日常时间平均用在阅读、家务、躲懒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