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或许应该生一个孩子了。孩子长得一两岁,便会得蹒跚的走过来,伏在母亲的膝盖上,温馨地表示亲爱。
不过也有现实苦恼的一面,雇保姆是不可能的事,半夜起床喂奶极其可怕,白天一一难移。
故此想管想,下决心还待将来。
时间过得真快,一蹉跎便三年。最近我买了画具回来,开始写生,有时在史丹利公园逗留至天黑。
大成的薪水是有限的,税金高达收入三分一,在外国做太太,跟在全世界做太太一样,身边有些私蓄较为安全。
再说,我们这一代女人,早已忘了如何做伸手牌,自由需要付出代价,谁说不然。
身边没有余钱自然也捱得过去,但已经用惯最好的润面霜、剪最时髦的发型,一时节缩不来。再说,为什么一个女人看上去潇洒时髦,另一个村气土气,倒与文凭无关,完全是,穿什么在作祟。
大成也知道我不用靠他。
他没有问我靠什么。因为他对我的过去不感兴趣。
但是他也该知道,即使年薪六十万港元的女性,到头来也不会有什么剩下,因为那种排场那种架势都非钱莫办。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红星到老潦倒的原因。
至于我此刻可以做得逍遥自在,那是因为曾经有人对我慷慨馈赠的缘故。
过去,我做过一个男人的情妇。
他与我共同生活两年,分手之时,给我一笔款子。
不然你以为从良那么容易?身边有个钱,只要看到喜欢的男人,就可以一头撞过去,否则担心衣食住行,一踌躇就蹉跎。
说得难听,也确是事实。
倘若我不是胸有成竹,哪敢离乡别井嫁到这种地方来吃西北风。
那个时候,我还年轻,我以为那个人会娶我。但他没有,他听他父亲的命令,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对他事业有帮助的女子。
不是合法的妻,就是情妇,我无奈地做了别人两年情人,他觉得委屈我,故此补偿我。
刚在我认为婚姻生活挺有意思之时,他写信来给我。第一封信是半年前收到的。
他居然会写信,真是太难得,再去想法打听到我的地址,更加稀罕。
开头他诉苦,说他那娘家富甲一方的妻子如何与他志趣不合,然后就表示想念我。
我以为他开玩笑。
后来信越来越多,礼物接踵而来,家中不是多了一整套的水晶瓶子,就是一打半打的时款大衣。
过去是过去,我并不记念这个人。
男人再阔绰也没有用,如果他不爱惜女人,只把女人当玩偶,光有钱是无用的。
后来我学乖了,把包裹与信退回去,让它们环游世界。
他于是打电报来。
邮差是个老伯伯,开始取笑我:——
「你要请我喝啤酒,一天见你三次。」
「到底是哪个罗密欧?」
「当心我告诉你那一家之主。」
我净微笑。
我不敢把电报退回去,怕他撒赖索性打电话来。区区长途电话费可奈他不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