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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第五十二章奇怪的旅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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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据理力争的抗争,葛天兆为自己争取到每个月一天的休沐,并且每日的工作按时完全就可以出门散步。

当然,为了防止他逃跑,辛筝送了他一副脚铐。

与常见的给奴隶和罪犯带的非常影响行动的脚枷不同,这副脚铐是特别设计的,很舒适,不会影响行动,也不容易磨破皮,并且精铁打造,很难破坏。

上面还有两个铜铃,走起路来叮当作响,甚为悦耳。

葛天兆对此十二分抗拒。

“只有以色娱人的伶人才会在脚上系铃铛。”

伶人舞姿翩翩,脚上系的金玉铃铛同时作响,别提多赏心悦目且悦耳。但是,脚铃铛本质上脱胎于脚枷,只有奴隶和罪犯才带脚枷,因此再赏心悦目也只用在伶人的脚上,正经人不会戴。。。。冀州中部的少数方国另当别论,个别方国发展出了一种在葛天兆看来很离谱的观念。

红绳铃铛代表爱情,若男子为一名女子戴上脚链,意味着俩人将相爱一生,相伴到老。

是否相爱一生葛天兆不得而知,但相伴到老倒是有可能——只要那名男子没有死于战争——都让人带上了奴隶的脚枷,怎能不与主人共渡一生?

葛天兆看着铃铛甚至以为辛筝是在故意侮辱自己,但看着辛筝的眼神又不像。

辛筝也很无奈。“你若非第二境的武者,只是一个普通的身体被酒色掏空身材走形的贵族,我也不会如此,但你是第二境的武者,个人实力太强。我必须弄些特别的措施防止你逃跑,这铃铛会让你不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发现,只要你逃走,听到铃声的人便会来告诉我。”

葛天兆:“。。。。”

“只要你不出门便可不戴铃铛。”

葛天兆:“我戴。”

天天被关在屋里处理公文,憋死他了。

***

彭祖看着木案上的野菜疙瘩汤和烤兔子,眼泪差点下来。

逆旅的伙计见了,不由问:“客人怎么了?”

“我是欣喜终于吃到正常肉了。”彭祖热泪盈眶。

伙计瞬懂。

虽然逆旅是供商旅歇脚吃饭的地方,但一般人能不进是不进的,就算进了也不会点肉菜。

原因无它,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逆旅端上的炖肉究竟是牲畜的肉,还是前不久进门的商旅的肉,就现实而言,后者的概率不会低于九成。

为了保险,大部分人宁愿啃野菜也不吃肉,当然,世界大了什么人,总有人不在乎吃的什么肉,自然可以随便点肉菜——但这种没防备心的,大概率会成为下一批商旅吃的肉。

彭祖属于中间态,做为纯粹的肉食动物,他路过逆旅都会点肉菜,但每次端上来的肉汤都是两脚羊肉汤,必须与逆旅进行一番热情交流,逆旅才肯给他上牲畜肉汤,或野菜汤——不是所有逆旅都有能力养牲畜。

问他怎么看出来的?

见多了自然炼就一双一眼分辨各种动物肉与两脚羊肉的火眼金睛。

这次他都做好了再次来一番热情交流的准备,未曾想第一道上的肉菜就是烤兔子。

以前也偶尔卖过羊肉只是最近金盆洗手的逆旅伙计:“。。。。”

彭祖抓起烤兔子啃了一口,发现这兔肉居然有味道。

兔肉本身是没滋没味的,但也因为本身没味道,加上辛香料后香料的味道会更容易渗入肉里,吃起来格外鲜美。

天幕便有一期做过这个时代的香料,提到了来自西洲、长洲等地的菜蔬香料对元洲各地饮食结构的改变,其中一项便是兔肉。

辣角从西洲传入元洲后,宁州的饮食结构中兔肉的比例便突飞猛涨,兔肉配上辣角,别提多美味。

天幕说得格外香,香得濁山姮都出于好奇弄了一些望舒带回来的辣角种植,再整了一锅麻辣兔肉,然后一个人干掉了大半,彭祖愣是没抢到几块兔肉——但也不算坏事,一人干掉大半锅兔肉的濁山姮当天晚上跑了七八趟茅房,而他香甜的睡到子夜,没睡到天明是因为濁山姮看他睡得香甜而心生嫉妒把他弄醒了。

濁山姮虽然是王侯,但也是土生土长的宁州人,她的舌头至少能代表半个宁州的口味,辣角与麻辣兔肉毫无悬念在濁山国风靡开来。

濁山国境内的兔子几乎被吃绝种,彭祖离开濁山国时甚至遇到正在尝试养殖兔子的人家,要知道兔子因为其全年都可以发情,平均一个半月就可以生一窝,一窝三到六只的繁衍速度,不论智慧生物如何捕猎都不见减少——不论贵族还是氓隶,兔肉都是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兔肉的辣味没有濁山国那么离谱——彭祖完全无法理解濁山国人不怕辣死只怕辣不死的口味——但还是存在,香料很便宜吗?

彭祖陷入疑惑。“你们放了香料?”

“只是放了点辣角。”伙计解释道。“是和葡萄酒一起从汜阳那边贩运过来的好东西,要不是客人你出手大方,我们也不会拿出来。”

彭祖招呼伙计一起坐下来,邀请对方一起享用兔肉与酸涩的葡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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