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够,为什么还不够?尽管连宋烨都累得气喘嘘嘘了,依旧想继续操,奋力弄,好似吃了天底下最强力的春药,失心疯般停不下来,不想抽离带来极乐快感的身体。柳寄悠搞不清楚自己总共泄了几次,三次?四次?还是五次?泄到连那话儿都疼得紧,到最后半滴都挤不出来的只能干呕,感觉已不是欢愉快感,可谓虐待折磨了,受不住的失神昏迷之际,脑子不由闪过四个字——精尽人亡。这无疑是世上最可笑的死法之一,真不甘心,就算要这么死,亦要拖宋烨一起才甘愿,下回本少爷一定要先榨干他啦!内心暗自发出雄心壮志,接着,双眼一翻,体力不济的厥过去了。宋烨回神,赫然发觉人被他做得吐了魂,这才停止需索无度的兽行,惊觉他竟然不由自主的失控了,生平头一回对同一个人忘形到如此程度。关于情欲,他向来拥有相当良好的自制力,适当行乐,寻欢有度,极少荒淫纵欲,而这原本令他颇自豪的自制力,却在同一个人身上败两次,第一次是一年多前的那一夜,这次则是因莫名不悦而失控,你能说这小东西不是只勾人魂魄、吸人精血的妖精吗?宋烨搂着失神的柳寄悠闭目假寐,恢复理智后,感到有些气虚体乏,想来连他都要好好的补肾养精了。呵,传说中的妖孽王爷弄个文弱书生竟弄到腿软,这要传出去了,才真是颜面何存。两人交欢的激烈程度令马车都有点摇晃,侍从们自是晓得王爷在车厢内和妖精打架,大战三百回合,主子没开口,他们不敢打扰,一路迤逦而行,干脆连中饭都省了,直接前往今要下榻的驿馆。近黄昏,一行人抵达目的地。柳寄悠想当然是给宋烨抱下马车,头脸身子全密密实实裹在锦被中,只露出几绺头发和光裸的脚趾头,光只是几根仿如羊脂玉雕的脚趾头,便透出一股子情色艳氛,只要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被王爷享用得很彻底。柳寄悠恍恍惚惚感到有人抱着他走动,身体彷佛飘在云端上,当温暖的热水温柔地包裹他时,不禁发出一声舒服的喟叹。「醒了?」「……还没……」七分蒙眬三分醒,晓得自己坐沐于一只大浴桶中,慵懒地闭阖双眼靠在桶边,连睁眼皮子的气力都不想出。「先吃点东西再睡。」宋烨舀了一匙米粥递到他嘴边。「张嘴。」柳寄悠乖乖张嘴,一匙温而不烫的香稠米粥哺进他口中,米粒熬得稀烂,不需咀嚼便能吞下去。宋烨亲手一匙一匙的哺完一碗,喂些鸡汤,然后将人洗干净捞出浴桶,放到软绵绵的床褥上,先为他红肿不堪的后庭上了药,再拿一件长衫套到他身上,盖上又轻又暖的云丝被,轻轻地拍了拍,柔声道:「睡吧。」「嗯,王爷也早些休息。」哝哝应道,旋即又沉入黑甜梦乡,真累坏了。柳寄悠是生于富家的少爷,从小到大让人伺候惯了,神识又迷迷糊糊,一样理所当然的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时半刻没察觉有何不对,接受得心安理得。而做完这些后,宋烨不禁再次讶异,他竟然为柳寄悠纡尊降贵到这种地步,这些事大可叫下人来做,可他却不想让其它人随便碰触柳寄悠的身子,宁愿亲力亲为。男宠应该是用来服侍主子的,然而此时反而颠倒过来了,他们之间,倒比较像主子在伺候男宠哩。宋烨倒也不愠不恼,心里只觉好笑,如此宠爱一个人的感觉挺新鲜,精于算计的他并非多情之人,天家兄弟中,他的性情其实最为凉薄,是最寡情的一个,除了自家人外,很少对旁人上心,跟别说是入心。安置好柳寄悠,接着再打理自己,沐浴更衣填饱肚子,吩咐随行的护卫侍从几件事,最后上床将沉睡之人拥进怀中,搂着一块儿睡了。他很难得会与别人一起同床过夜,即使在王府召姬妾男宠侍寝时,通常也是完事后独自睡,不喜欢同人共眠。然而,此时此刻贴着柳寄悠温暖的身子,听着他匀长的呼息入睡的感觉,竟是意外的不错。心头有一种淡淡的平静的,莫名的满足感,好像有个空虚的地方,被十分柔软的棉絮填满了。也许,以前也不是无人能使他上心,而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没出现吧。如今,出现一个柳寄悠,勾引他上了心,至于能不能入心,宋烨并不急于确定答案,他拥有柳寄悠三年,说不准三年未到新鲜感就消失,腻味了。不过至目前为止,柳寄悠的确能带给他许多乐趣,身体尝起来的味道极致的好,这样的乐趣,想必能维持一段时间。此般想着,那股柔软地回旋心头的满足感更甚,身心异常的愉悦放松,比往常更快的沉睡入梦。一夜安稳好眠,自是不消多提。累惨了的柳寄悠这一觉睡得很久,恍恍醒来时的第一个想法是「屁股好痛」,他没立刻坐起,浑身酸疼地躺在床上醒神,不用亲眼看到也能感觉到,他娇嫩的后庭被某个妖孽开采过度,开花啦!再躺了半刻,正打算开口唤人时,小冬瓜和小竹竿开门进入,来到床边,看见他已睁开眼睛。「少爷,你醒啦,饿不饿?要不要起来吃东西?」「先扶我起来。」小冬瓜和小竹竿扶他起身,背靠床头倚坐,也不知睡了多久,肚子确实饿了,可一身骨子像散了架,实在下不了床,只好坐在床上,就着几碟精致可口的小菜,吃了碗用鸡骨熬的香浓米粥,吃完后才问:「我们到哪里了?」「徐州。」「王爷呢?」「在外头跟人说话,少爷,我们刚刚看到……」俩小孩趴在床旁陪少爷说话解闷,兴高采烈说着他们看到的人事物,外头的世界在他们眼中样样都新奇。不多时,宋烨走入房中,说:「寄悠,走吧,该启程了。」「是。」柳寄悠挪动身子,忍着酸疼勉强要下床,宋烨却突然连人带被打横抱起他,不由小吃一惊,慌张道:「王爷,请放我下来,我自个儿走便成。」「你确定你有办法自己走?」宋烨笑笑的问,手在他屁股上轻佻捏了捏。「总比被抱着好看。」柳寄悠脸微微一热,小声嘟哝。「相信我,摇摇晃晃走得像三寸金莲的姑娘,对一个男人而言也不会太好看。」宋烨没放下他,平稳的大步跨出。柳寄悠没法,只得学鸵鸟把脸埋进被子里,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宋烨抱上马车,感到很丢脸,心窝处却缠绕一丝淡淡的甜蜜暖意。其实,这个男人不妖孽的时候,可说是风度翩翩,完美无缺啊,要不是他是男人,柳寄悠想,他十之七八可能会不小心爱上他。可惜,他是男人,宋烨也是男人,爱上一个男人不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何况他们之间只有身体交易,真心还是保留给自己吧,以免失身又失心,得不偿失。马车上多了几块又软又厚的丝绸软垫,宋烨将他放在那些软垫上,让他能舒适的或坐或卧。接下来三天,他们昼行夜伏的赶路,两人白日同车,夜晚同寝,宋烨并没有再要柳寄悠的身子,很好心地让他的小屁股休养生息,总不能不知节制的玩坏了,那往后还有何乐趣可言。然而三天后,身为男宠的职责是想逃也逃不掉。柳寄悠也认了,看开了,顺从地配合宋烨的为所欲为。或许是新鲜感所致,宋烨似乎爱上在马车中与柳寄悠取乐,幸好不再像之前那般要命的狠做,也非天天都要扯着人沉沦欲海,当他们暂住地方官员的府邸时,宋烨便不会要他,让他好生休息。柳寄悠还有另一项本领——无论处在何种境地,总要悠适舒心的活着。换句话说,既然不能逃避,索性学会妥协和享受,没必要自讨苦吃。